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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200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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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编辑推荐

  2009年度书大卖场畅销图书,飘雪楼主VS百家讲坛王立群,畅销书《推背图中的历史》作者雾满江作序,讲述平民眼中的大汉帝国百年兴衰史。
  《汉朝那些事儿》读完让人意犹未尽,故事百转千回,人物入木三分,情节荡气回肠。说英雄,谁是英雄?刘邦是流氓,还是英雄?项羽是英雄,还是枭雄?作者另辟蹊径,不但在说历史:更在讲人性。飘雪楼主之书,以人性论史,开创趣味解读历史之先河。
  香港《凤凰周刊》记者、历史学者 倪方六
  出版界的这股历史热已经持续好几年了至今方兴未艾。飘雪楼主这本《

内容简介

  《汉朝那些事儿(1卷)》主要内容:汉朝开国皇帝刘邦的出生很奇特,据说乃其母王氏与蛟龙交媾而生。一生下来脚上就有七十二颗黑痣。这就注定了刘邦不是一般的人物。他小时候顽劣之极,令家人伤透了脑筋。而读书后,教书先生终被他拖垮了。于是十八岁的刘邦离开学堂,开始了其流氓生活。正在这时,刘邦遇到了一生中大的伯乐——萧何。在萧何的帮助下,刘邦当上了他人生中一个官——亭长。而这个小小的事长却改变了刘邦的一生。他利用公务之便去了趟咸阳见到了秦始皇,因为羡慕秦始皇的风光,刘邦产生了“大丈夫当如是也”的想法。时值秦末天下大乱之际,刘邦斩白蛇起义,义无反顾地与项羽联袂踏上了推翻暴秦的漫漫征程……一山容不下二虎,暴秦倒下了,项羽却站起来了。面对生平大的对手,刘邦韬光养晦,去了荒无人烟的汉中。在韩信的帮助下,等时机成熟时,他终于出关,从而开始了与项羽长达四年之久的楚汉之争。

作者简介

  飘雪楼主,原名陈立勇,湖南郴州人,历史学硕士。从小喜欢历史,对浩瀚如烟的历史到了痴迷的程度。笔名飘雪楼主源于自创诗:“飘雪寒风行侠孤,楸枰棋烂恨情无。莫笑江湖几多险,楼去人空谁做主?”
  作者十年磨一剑,《汉朝那些事儿》倾尽了他全部心血和精力,全新的构思全新的笔法全新的视角,带你走进大汉帝国四百余年那段熟悉而又全新的历史。

内页插图

精彩书评

  《汉朝那些事儿》读完让人意犹未尽,故事百转千回,人物入木三分,情节荡气回肠。说英雄,谁是英雄?刘邦是流氓,还是英雄?项羽是英雄,还是枭雄?作者另辟蹊径,不但在说历史:更在讲人性。飘雪楼主之书,以人性论史,开创趣味解读历史之先河。
  香港《凤凰周刊》记者、历史学者 倪方六
  出版界的这股历史热已经持续好几年了至今方兴未艾。飘雪楼主这本《汉朝那些事儿》虽然是顺应形势而推出的大作,但是却与其他图书有着本质的不同。作者在评史,但是又比王立群读《史记》更有故事性;在写史却又比一般的史书

目录

第一章 成长
身世之谜
上学
我是流氓我怕谁
第一个女人

第二章 发迹
慧眼识丁的萧何
咸阳之行
骗个富婆当老婆

第三章 秦朝的衰败
中国第一个皇帝
修建万里长城
阿房宫是怎样炼成的
焚书抗儒
胡亥夺位
指鹿为马

第四章 吹响革命的号角
斩杀白蛇
陈胜、吴广起义
这个县令该不该杀

第五章 秦朝的绝地反击
枪打出头鸟
一鼓作气
一个车夫结束了一个传奇

第六章 刘邦的困惑
后院起火
张良的登场

第七章 项氏集团的发迹史
项梁的韬光养晦
项氏集团正式挂牌成立
势力迅速壮大
借出一段奇缘来
小牧童一步登天
第一次亲密接触

第八章 风雨骤变
武信君之死
楚怀王的政治会议
有多少误会可以重来
刀劈宋义

第九章 巨鹿大战
破釜沉舟
章邯进退两难
逼良为昌
相逢一笑泯恩仇

第十章 刘邦西征入关中
砀北之战
智取陈留
开封之战
颖水之战
洛阳之战
南阳之战
武关之战
蛲关之战
一个时代的终结

第十一章 项羽归来
差点打破坑杀的纪录
都是闭门羹惹的祸
项伯胳膊肘往外拐
饕餮之食鸿门宴

第十二章 唯我独尊
架空的感觉真好
英雄大会
都是分封惹的祸

第十三章 隐忍的汉王刘邦
暂时的分别
萧何月夜追韩信
胯下之辱成就了英雄
坎坷求职路
韩信的“汉中对”

第十四章 内忧外患
项羽的烦恼
时机
出发
张良写给项羽的两封信

第十五章 收复三秦之地
廉颇老矣的章邯
巧攻好峙城
最后的绝望
平定三秦

第十六章 众叛亲离
将活埋进行到底
深思熟虑的刘邦
风流的陈平
又一次叛变
速取彭城

第十七章 复仇与溃败
给我一个失败的理由
九死一生
超级艳遇
活命的时候推下了谁
总结大会

第十八章 东山再起
做说客的技巧
待人之道
刘邦的小动作
冤冤相报何时了
随风而逝

第十九章 楚汉争霸
智与勇的较量
好主意,坏主意
反间计
送信阴谋
范曾之死

第二十章 丧家之犬
化悲伤为力量
真假难辨
煮熟的鸭子飞走了
荥阳内变

第二十一章 逃出个未来
“围魏救赵”解荥阳之围
比泥鳅还滑的彭越
微服私访
政治会议

第二十二章 进退两难的项羽
后方被捅了娄子
小小少年救了数万百姓的性命
只有十五天的时间
争名夺利
郦食其之死

第二十三章 相持
相思成灾
比箭
急中生智
龙且之死

第二十四章 招降与议和
项羽的最后一招
蒯彻和韩信的对话
议和阴谋
撕毁条约

第二十五章 最后的决战
兵败垓下
四面楚歌
霸王别姬

第二十六章 归去来兮
一句粗话引发的血案
喋血乌江
谁人凭吊

精彩书摘

  第一章 成长
  身世之谜
  “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刘邦《大风歌》
  故事从公元前247年二月初八的那个早上开始。
  伴随着一声响亮的啼哭,在沛县一个叫中阳里的小山村,农民刘执嘉的妻子王含始生下了一个男婴。这个男婴就是后来“敢叫日月换新天”的刘邦。
  这原本是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中一个很普通的早上,因为刘邦的出生却变得非同寻常了。
  刘邦一生下来不但体重超出寻常婴儿数倍,而且左脚上有许多颗小黑痣,密密麻麻的一溜儿地排着。
  “怎么生了一个怪胎呢?”刘执嘉先是吓了一跳,随即嘀咕着。对于这个老实巴交的庄稼汉来说,他已经有两个儿子了,对于第三个儿子的出生,他已没了初为人父的喜悦和兴奋。
  生一个女儿才是他想要的结果。
  他虽然略感失望,眼睛却始终盯在婴儿脚上那一排黑痣上。
  第一章成长好奇的他细细一数,黑痣不多不少,正好是七十二颗。
  别看这七十二颗痣黑不溜秋的毫不起眼,甚至还有点令人生厌,然而就是这七十二颗黑痣,却给刘邦日后的发迹带来了“飞”一般的感觉。
  七十二在古代一直是个神秘的数字。从那个时代再稍往前一点的战国时代,那个时候的阴阳论中将万物归结于“金、木、水、火、土”这五种物质的五行说。按这种学说,七十二这个数字指的就是土。当时的色彩分为:青、黄、赤、白、紫,这五色与五行中的“金、木、水、火、土”对照,“土”对应的是“赤”。个中演变极为复杂,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找这方面的书看看。
  刘邦脚上有七十二颗黑痣,七十二在阴阳五行论中是属“土”,而“土”又等于“赤”。这就是刘邦后来自称是赤帝化身的全部依据。古人可以把一些人同天文地理等各方面的事物结合得天衣无缝,从这一点来看,不得不令人佩服。不管这其中牵强杜撰成分有多少,总之,刘邦的出生是非同寻常、是惊世骇俗的。
  可惜当时刘执嘉还不知道他这个儿子就是赤龙化身,他看着这个眉毛浓浓、眼睛大大、鼻子高高、耳垂厚厚的婴儿,心里还在嘀咕:“这儿子一点也不像我嘛。”
  良久,他把目光回到了王含始身上,夫妻俩相视无语。对于他们来说,心有灵犀一点通,早已心照不宣了。
  的确,这个孩子从怀孕起就充满了传奇色彩。
  据史书记载,刘邦的出生跟其母亲王含始去了一趟娘家有关。
  对于女人来说,嫁人后回娘家是天经地义也是理所当然的。当时刘执嘉家境并不好,尚处于温饱挣扎期,已生两个男孩的王含始没有多少时间回娘家了。问题是,女儿是老母心头的一块肉,你不回娘家,并不代表老母就不想你。
  于是老母就装病,急召女儿回来。古往今来,大凡孝子孝女,一听父母病了,肯定会急着往家里赶。
  “什么,我娘病了?”王含始没辙了,只得回娘家了。
  一进门就抱着好久不见的老娘狠狠地下了一场“及时雨”。可伤感了好一阵才发现情况似乎有点不对。抬起头,王含始发现老娘正微笑着看着自己,嘴角露出一丝狡黠的笑意。王含始不傻,马上明白自己被老娘忽悠了。
  其实这也怪不得她老娘,女儿就是母亲身上掉下来的肉,要想久不思娘的儿女回家,托病是最常见、也是屡试不爽的一招。随后的事是,茶也喝了饭也吃了天也聊了,这么一折腾已是下午了。王含始终究放心不下自己的两个儿子,于是向老娘强挤了一把眼泪,便匆匆往回赶。
  也就在回家的路上发生了意外。
  那时候交通不发达,什么摩托车、汽车、火车统统都没有,除了当官或者有钱的人骑马坐轿外,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最实实在在的交通工具就是自己的双脚了。王含始乃一介女流,很少走这么远的路,走着走着,就累得走不动了,于是坐在大泽边上的一棵大柳树下休息。也许实在是累了,微风吹来,她不知不觉就进入了梦乡。
  事情坏就坏在这棵大柳树上。
  据事后来寻妻的刘执嘉的说法,他走到大泽边时远远便看见了惊人的一幕:天空先是乌云密布,然后是密布乌云;先是电闪雷鸣,然后是雷鸣电闪。总之在天昏地暗又地暗天昏之际,一条巨大的赤色蛟龙罩在了妻子的身上。
  请注意这条龙的颜色,是赤色。也就是和后来刘邦脚上的七十二颗黑痣推算出来的结论是一致的。总之一句话概括:王含始从这以后又怀孕了。
  公元前247年二月初八我们的刘邦同志诞生了。
  蛟龙缠身而孕和七十二颗黑痣,刘邦一出生就被披上了一层神秘的外衣。七十二颗黑痣可能是有的,但蛟龙缠身却是太过离谱。可惜当时并没有DNA鉴定。因此,刘邦的身世便成了一个不大不小的谜。
  第3节:上学
  
  上学
  现代词语里有一句常用语:赶鸭子上架。大概意思就是逼着别人去做自己不愿做的事。刘邦七八岁的时候,就对这个词深有感触。
  小小年纪的刘邦此时已是“声名大振”,究其原因,也没有别的,“魅力”使然。试想,一个七八岁大的小孩今天偷邓家的枇杷,明天摘李家的葡萄,后天打孙家的狗,大后天撵王家的鸡……不名声大振才怪呢!
  正因为如此,刘家的破茅屋前每天都门庭若市,为此刘老爹没少伤脑筋。骂,左耳进右耳出;打,好了伤口忘了疼。打骂都无效。刘老爹这两招看家本领失灵后,实在没辙了,只好使用“刘氏三板斧”中的最后一招:教。他咬咬牙痛苦地来了一句话:你小子,读书去。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从这一点来看,刘老爹还是比较深明大义的。
  当然,刘老爹说完这句话就痛苦了好一阵,毕竟他们村里没有老师,要从外地请一个老师来得花不少银子。不过,他的疑虑很快得以解决,原因很简单,村里唯一的一个地主——“卢老地主”的儿子卢绾也到了上学的年龄了。
  提到卢绾,有必要来简单看一下他的个人资料。
  性别:男。
  出生地点:中阳里村。
  出生日期:公元前247年二月初八。
  怎么卢绾的出生日期这么眼熟呢?细心的读者看到这里一定会察觉到什么来吧?不错,卢绾出生的这一天正是刘邦“真龙下凡”的这一天。如果卢绾不是幸运地和刘邦生在一个村子里,而且还是同年同月同日生,或许他将是历史上一个毫不知名的匆匆过客。然而,幸运女神惠顾了他,从而注定了他的一生亦将不平凡。去寺庙上香拜佛的香客,常说沾沾仙气就是这个意思。既然刘邦的出生是 “真龙下凡”,同一天出身的卢绾自然也不会差了。
  因为 “阶级地位和身份”不同,卢老地主以前很看不起处于“贫苦大众”的刘老爹。但人逢喜事精神爽,这一天听说两家都生了一个儿子后,他竟不顾自己“高贵”的身份,提着鸡蛋和礼品主动去了刘家。两家从此结为“百年之好”。刘邦和卢绾自然从小也就成了铁哥们儿。
  提到读书的事,如果该出手时不出手,那卢老地主就不是卢老地主了。他拍拍胸脯对刘老爹说,学费我全包了,叫你家小三子(刘邦排行第三)来上学就是。
  天底下还有这种掉馅饼的好事,穷了一辈子的刘老爹感动得差点儿没跪地磕头了。既然学费有人包,一个去上学也是上,两个去上学也是上,那让刘交也去吧。
  刘交是刘老爹的第四个儿子,比刘邦只小两岁。一听可以上学,抱着老爹又亲又啃,如不是一旁略有吃醋的母亲强行抱开,只怕就没完没了了。
  但刘邦与刘交的反应却有天壤之别。
  他哭丧着脸,当然不乐意了,他的孩子王正当得好好的,凭什么就让他光荣下岗呢?可胳膊扭不过大腿。刘邦几次抗议无效后,终于明白一个道理: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上学就上学吧,有卢绾在也不寂寞了。刘邦反过来这样安慰自己。
  教书的先生姓王,具体姓名我们已经没必要去调查了,我们姑且叫他王老先生好了。当时的学生只有刘邦、卢绾、刘交三个。
  一个先生只教三个人那不是古代才有的事,现代很偏僻的山村也有。我前不久在一张报纸上看到,某偏僻山庄一位年仅二十来岁的年轻姑娘,放弃在城市任职的好机会,守在那个穷山沟里当老师。她的学生最多的时候有十多个,最少的时候只有两个。很难想象,一个如花似玉的姑娘,在最美好的豆蔻年华,却甘愿在一个穷山沟里伴随着一群衣服褴褛的孩子,在那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用她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她是从那个穷山沟里走出来的,她要尽自己的微薄之力让更多的孩子走出那个穷山沟。多么感人的话啊,多么平凡而伟大的姑娘啊。
  当然,王老先生肯定没有这么伟大,卢老地主提供的年薪放在今天,足以让研究生、博士生都为之心动,王老先生不心动才怪。
  现在我们已无法考证卢老地主每年究竟付给王老先生多少年薪。只是如果王老先生临终前知道自己为此至少折十年的寿命,他一定会后悔莫及的,是LIFE(生命)重要还是MONEY(钱财)更重要呢?
  刘邦和卢绾从上学第一天起就没少让王老先生伤脑筋。
  最初,王老先生的惩罚当然不外乎罚站罚抄书,或拿着大戒尺打手心。可他究竟是拿人家的手短,吃人家的嘴软。雷声大雨点小,那挥得高高的戒尺落到孩子的手上时,已变得像在“挠痒”一般轻了。也正是因为这样,每次罚过打过之后,刘邦和卢绾依我行我素,大有把“革命进行到底”的英雄气概。
  有时候王老先生忍无可忍想去“兴师问罪”,可看到双方父母那热情的招待劲,话到嘴边又打住了。是啊,万一他们听了儿子的斑斑劣迹后,不让儿子上学了,那他岂不是自己砸掉自己的铁饭碗了吗?
  有一次,两人在上课时间又脚底抹油开了溜,王老先生这次手下毫不留情了,拿起戒尺就照着两人的屁股使劲地打。据事后刘邦和卢绾说,这次打屁股是王老先生下手最重的一次,以至于坚强勇敢的刘邦第一次流下了眼中多余的分泌物。
  “绾绾,你看看我的屁股有没有被打出血来?如果有,我一定要叫这个死老头儿血债血还。”刘邦擦了擦眼角,脱下裤子来。
  “嗯,血倒是没有……不过,有……”卢绾此时原本清秀的脸上亦变得铁青,刘邦那句“血债血还”让他有点震惊,因此,他不敢真说刘邦屁股上在流血。
  “有什么,你什么时候变得婆婆妈妈的像个老太婆了!”刘邦一发威便如山中的老虎。
  “左边屁股打出几条血痕来,对,是三横条一竖条,正好是……是个‘王’字。”卢绾为自己的突然发现又惊又喜。
  “真的这么巧吗?”刘邦一听,满脸愁云顿消,“那我来看看你的屁股吧。”
  “啊……”刘邦惊呼起来了。吓得卢绾七魂丢了三魂:“怎么了?难道我屁股上也有个‘王’字?”
  “‘王’字倒是没有,你右边屁股上有个长方形的红块块,你知道像什么吗?像一块地啊。”
  “……”
  “这是老天的预兆啊,意思是说将来我要做王,而你要做将做侯有很多的地封。”刘邦煞有介事地说着。两人小眼瞪小眼瞪了半晌,随后相视大笑起来。
  王老先生这一打,居然打出这样的奇事来,看来他打屁股的水平确实一流啊。刘邦和卢绾被打得皮开肉绽,却还得感谢他,两个字:NB。
  就这样,革命与反革命,压迫与反压迫,刘邦、卢绾和王老先生进行了近十年艰苦卓绝的不懈斗争。十年后,也就是在刘邦十八岁时,他们终于取得了革命的最后胜利。王老先生尸骨未寒,刘邦和卢绾就把书本典籍全都烧掉了,从此,开始了他们无束无缚的全新时代——流氓时代。

前言/序言

  有一种书,读起来盎然生趣。
  有一段历史,追溯起来充满了迷人的悬思。
  用一种充满了智趣的叙述,追溯那令人神往的古远悬奇,现在这一切就在你的手中,以一种快乐的方式,让你更富于历史的哲思。
  汉朝那些事儿!
  智慧的大幕在此徐徐拉开,你会看到那条倒霉透顶的白花蛇,它横穿草径,却看到了满天的星斗——那是一只上面生着七十二颗痣——猜猜是黑痣还是红痣——的怪脚,这双脚就安装在大汉帝国的开国皇帝刘邦的腿上。
  这一段历史是如此的怪诞而有趣,作者飘雪楼主所运用的笔法又是如此的令人暇思神往。
  汉高祖斩白蛇起义。
  殴打一条倒霉透顶的蛇,这无论如何也和起义搭不上干系——然而历史确实是这样开始的,让我们实在是没脾气。
  把打一条路过的无毒蛇和起义搭配在一起,这无论如何也太过分了,老祖宗们到底是怎么琢磨这事儿的?我们只好硬起头皮,看看飘雪楼主如何解开这个谜。
  先说起义……啥叫起义呢?
  起义……就是……就是……起,就是起来的意思,站起来,爬起来,跳起来,总之不能再趴在地上不动了。起来干什么呢?义,孟子说,义者宜也,就是适宜,就是最适合的意思……起义就是快点起来做你最应该做的事情!
  也就是说,汉朝的历史将这样开始,刘邦追打了一条蛇之后,却忽然心血来潮,觉得做人不能这样了,挺大个老爷们儿欺负一条连脚都没有的可怜的白蛇,这样未免太无聊,还是做自己最应该做的事情吧。
  他最应该做的事情是什么?
  天下苦暴秦久矣……
  原来如此!
  那就推翻暴秦吧!
  历史学家戴着高度近视的小眼镜,从发黄的废纸堆后探出头来,以无限阴森的声音对你隆重宣布:白帝子死,赤帝子生……
  你可不要被他们吓住,什么白帝子、赤帝子,那黑帝子、绿帝子、花帝子们怎么就不说来起起哄?
  正如诗人说:阁中帝子今何在?槛外长江空自流……历史就是这样,在历史上你是无论如何也找不到帝子的,不管是白帝子还是花帝子,你都不会找到。我们能够找到的,正如飘雪楼主告诉我们的,老刘家三小子的来历,有点儿不是那么明白。
  不明白就不明白吧,当年老刘都没计较的事,我们这些后人还计较什么?
  我们只是想知道,在当时,不唯是刘邦想干他最应该干的事情,项羽也在这样干,而第一个撸起袖子抢先干起来的却是陈胜,为何这么多的人都在忙活,搞到最后却是老刘家的三小子赢得了这场比赛?难道就因为他的脚丫子上比别人多长了几颗痣吗?
  这几颗痣肯定不是关键问题,它最多只能证明刘邦这家伙少年有痣,皮肤上的黑色素沉积得太多而已。而他究竟是如何赢得了整个世界,只能从他那过人的智慧与性格上寻找答案。
  南宋女词人李清照云: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这个项羽,就是刘邦最大的敌手,反倒是暴秦没给刘邦添什么麻烦,暴秦非常乖的,听说天下人要干最应该干的事儿——推翻它,暴秦自己立即趴下了,这说明暴秦也在干它最应该干的事儿,也是在起义……  刘项相争,楚河汉界,这是大中国历史上最光彩动人的一章。
  但我们现在所了解的这一章,有问题。
  有什么问题呢?
  掀开《汉朝那些事儿》瞧瞧……
  关于项羽,关于刘邦,关于这历史上精彩纷呈的英雄并起逐鹿相争,我们所看到的资料多是由太史公司马迁老先生所著,可是我们知道,司马迁老人家因为和汉武帝抬杠,结果被汉武帝那厮给阉割了……这个汉武帝,真不知道让人该说他什么好,司马迁老人家每天意气风发斗志昂扬,在历史上正要纵横捭阖,叱咤风云,汉武帝可好,上前就咔嚓一刀……欲练神功,先把你宫,然后再告诉你,若是不宫,也能成功……这真是太欺负人了。
  司马迁被欺负了,他有心再将汉武帝宫回来,可是这难度忒高,于是他毅然决然地选择了最伟大的职业——意气风发斗志昂扬,拿起笔来做刀枪,把你汉武帝的祖宗刘邦也给宫了,谅你汉武帝也没咒念。
  于是太史公司马迁就在《史记》中把倒霉的刘邦也给宫了,而且宫得汉武帝还真没得咒念……
  对照我们手上的这本《汉朝那些事儿》,我们可以掌握到一些最基本的将别人宫了的技巧……
  这些技巧主要包括如下手段:
  其一:将你的竞争对手无限地拔高。比如说,在司马迁他老人家的笔下,项羽神威凛凛,力敌千军:拔山怒,举鼎威,呜呶叱咤千人废……项羽吼上一嗓子,数千汉军立即吓得植物神经紊乱,嗅觉神经和听觉神经搭错线,左腿和右脚自己打磕绊,半个月内吓得吃不下去饭……总之,如此英雄的项羽,一下子就以他的光辉形象把刘邦压成了扁平状。
  其二:将你要宫掉的目标的缺点无限夸大,上纲上线。就这样,可怜的刘邦落到了项羽的手中,实在是倒了八辈子的血霉,他被司马迁刻画成了一个血统可疑来历不明的小流氓,这个小流氓每天被英雄项羽追得屁滚尿流,狼狈逃窜。
  基本上来说,只要你皱起眉头硬着头皮,翻开厚厚的《史记》,找到“高祖本纪”那一章,你睁眼就看到刘邦正疯了一样的狂奔在逃跑的路上,如果他当时没有在逃跑,那一定是正在收拾行李准备逃跑……就这样刘邦跑啊跑,跑啊跑,突听一声历史的锣响,就见刘邦一口气冲进他自己的皇宫里,登基当了皇帝。
  而项羽呢?
  这不世出的大英雄却已经被刘邦给搞死了。
  这可真是太离奇了,明明被打得不停逃跑的是刘邦,可搞到最后他却赢了,这气糊涂了的司马迁老人家,怎么给我们摆了这么一道乌龙呢?
  乌龙的历史,需要智慧的解读。
  我们还是求助于飘雪楼主的《汉朝那些事儿》好了。
  看看《汉朝那些事儿》,我们这才恍然大悟。
  原来司马迁老人家一点儿也没有撒谎,他只是……只是……那汉武帝给人家上了宫刑,你总得让他司马迁出口恶气吧!
  总之,项羽的神威凛凛,刘邦的末路狂奔,这应该不是历史的全部。
  历史就是,项羽也可能的确是神威凛凛,如果他既不神威,也不凛凛,又有什么资格和刘邦并争天下?说到秦汉时代,如果说刘邦智商在全球排第一,那么项羽至少也是个第二,全球智商第二高的人,神威一把,凛凛一下,又有何不妥当之处?
  但是项羽越是神威,越是凛凛,就越是衬托出刘邦的智慧高远,连这么神威凛凛的大块头都能放倒,这刘邦的智慧,岂是普通人所能望其项背?  解读不世英雄的崛起与衰落,带给我们不唯是历史的沧桑,还有更多的是处世智慧。
  至少在秦汉年间,历史就已经摆脱了茹毛饮血的原始时代,进入了一个以冷兵器为表征的集团抗争时期,这一时期所竞争的标准已经不再是谁的胳膊粗,或是谁的脾气大,而是一种协调团队知人用人的管理技术。
  刘邦这家伙天赋异秉——在他那可疑的成长过程中学习到了与人合作的最好方法,而项羽在这方面就差上许多。
  项羽的性格,主要表现在太吝啬上,而且这家伙的吝啬完全是没名堂的吝啬,完全为了吝啬而吝啬……他带了好多人去跟刘邦打群架,却舍不得赏赐部众,部众立了功,他装看不见,再立功,还装看不见,又立功……这一次他是真的看不见了,气坏了的部下跳槽跑到刘邦那边打工去了。
  谁见过吝啬到了这种程度的老板?
  眼见得不给部下发点奖金是真的不行了,项羽那个伤心啊,就好像要了他的老命一样……安排部下去做官,可是他揣着官印舍不得给人家,自己拿手摸啊摸,摸啊摸,摸到最后,官印被他给摸得溜光水滑,可以拿来当镜子照了。
  而最终的赢家刘邦,他却是最善于和人打交道的高手,像什么杀猪的樊哙,专门爱给老头捡鞋的张良,算账的萧何,和嫂子不清不白的陈平……反正只要是个人,到了他手中就能够发挥出作用。就连负责站在项羽屁股后面,替项羽打扇子的韩信跳槽到了刘邦的团伙中,刘邦竟让他登坛拜将……后来正是这个在项羽的帐下不受重用的韩信,却十面埋伏,将项羽活活逼死了。
  这就是刘邦和项羽的区别了。
  人和人的差距,咋就这么大呢?
  人与人有差距,是正常的,拼了老命也要把自己与成功者的差距缩短,这却是每个人都在琢磨的事情。
  与其迷瞪着两眼对着墙壁瞎琢磨,还不如……
  打开这本书!
  好玩的智慧,有趣的哲思,人性的思索,看似眼熟却全然不同的全新解读,都在这里。
  就这样快乐地开始吧。
  是为序。
  雾满拦江
  2008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