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合会血盟的基本程式由起誓和诅咒两部分组成,它们要在充当见证者和应验者的天地神灵面前举行。起誓诅咒的同时要饮一杯掺和了禽血和/ 或人血的酒。誓约可以(但不一定要)写成文书,起誓完毕即烧毁。钻过一道刀剑架起的门关是仪式的一部分。
早期的证据来自于1786—1787 年林爽文起义之后的审讯资料,这些资料证实了起义参与者起过“誓”,但明确提到采用了“歃血”这一古老做法的仅见于1786年底在台湾发现的盟书。稍后才发现了一则关于歃血为盟的完整描述,它出自三合会师父陈信的一名徒弟。这名师父早在1787年就开始在台湾活动,但在林爽文叛乱被镇压后一直隐匿起来。在此期间,他教会了谢志如何举行盟誓仪式,并给了谢志一份盟书。
1790 年,谢志及其门徒在户外设立了一座祭桌,并向神灵供奉一只童子鸡。他们钻过了一道刀架门,随后谢志拿出陈信给他的那份旧盟书,所有人都跪伏在祭桌前,谢志对天宣读了如下口头誓约:“一人有难,大家帮助,如若负盟,刀下亡身。”接着谢志在桌前焚化了那份盟书,每人都饮下掺和着子鸡血的酒,仪式随即结束。后来谢志及其大徒弟被审讯时,他们只记得那份盟书的部分内容:
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一人有难,大家帮助。若是不救及走漏消息,全家灭亡,刀下亡身……总要同心协力,若是负盟,刀下亡身。
师父们总是向徒弟许诺好运以换取他们的效忠。他们还教给徒弟传统的三合会暗号—左手伸三指朝天。“同心”一词让我们想起前一章中提到的一些血盟仪式中的“同心酒”。陈信的盟誓与当时保留下来的另一份盟书之间有些差别,这表明陈信在台湾时与卷入林爽文起义的网络并不相干。
血代表着生命的力量,因而在起誓之前饮血,便使誓约具有最强大的可能效力。一起饮酒则在参与者之间营造了一种纽带,这种纽带相当贴切地表现在三合会内部的一种说法上,即把酒说成“家和兴”。大多数三合会会众的供词都具体提到了血和酒的使用,只有很少一些案例提到不用血和酒就起誓,而提到只传授会内知识但不需发誓的案例则更少。考虑到三合会团体普遍采用歃血为盟这一事实,上述这些偶尔的例外肯定是由个别师父的怪癖所致,甚至有可能是由于我们手头资料的疏漏造成的。我们只在江西—闽北地区三合会最初几十年的历史上发现了不采用血盟就传授三合会最起码知识的事例。但是,即使在这些地区,也不可能不经起誓即传授更详细的会内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