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的逻辑学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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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简介:简单的逻辑学
出版社:浙江人民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3-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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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编辑推荐
  

  《简单的逻辑学》作为畅销的逻辑学科普入门书,被香港中文大学奉为40本英文经典之一,被哈佛大学校内书店视为皇冠书籍,还曾位列台湾诚品网络书店英文畅销书榜名,同时,还是国内畅销、读者热评近2万条的五星好书,本书再经湛庐文化策划出品,重磅回归。

  这是一本足以彻底改变你思维世界的小书。正如著名行为学家孙路弘所说:缺乏逻辑已成为社会的一种流行病症:逻辑紊乱症候群。而《简单的逻辑学》就如一场及时雨,一本治愈社会疾病的宝典,的确是应该人手一册。

  作者D.Q.麦克伦尼在书中提出了28种非逻辑思维形式,抛却了逻辑学一贯的刻板理论,转而以轻松的笔触带领我们畅游这个精彩无比的逻辑世界,让你沉醉其中,欲罢不能。

内容简介

  《简单的逻辑学》是一本足以彻底改变你思维世界的小书。美国著名逻辑学家、哲学教授D.Q.麦克伦尼,将一门宽广、深奥的逻辑科学以贴近生活、通俗易懂、妙趣横生的语言娓娓道来。它既没有刻板的理论教条,也不是正规的教科书,而是一本必不可多得的现实指南。正如著名行为学家孙路弘所说: 《简单的逻辑学》就如一场及时雨,一本治愈社会疾病的宝典,的确是应该人手一册。
  作者在书中告诉我们,生活中,逻辑无处不在。无论我们是有意还是无意,逻辑无时不在服务于我们的生活。然而逻辑到底是什么,也许并没有太多的人有很清楚的概念。作者以其简练而又充满趣味的笔触,将逻辑学活化为一种艺术,从它的基本原理,到论证,到非逻辑思维的根源,再到28种就发生在你身边的非逻辑思维形式,带领我们进入这个精彩无比的逻辑世界,体会妙趣横生的思维交锋,跨过无处不在的逻辑陷阱,让你沉醉其中,欲罢不能。

作者简介

  (美)D.Q. 麦克伦尼,美国著名逻辑学家、哲学教授,从事教学多年,曾先后任教于圣母大学和肯塔基大学。现居住于内布拉斯加州林肯市。
  他说,如果读者因为这本小书而对逻辑学有更多了解,我将非常欣慰,尤其是书中提出的28种非逻辑思维形式,更是体现了生活中无处不在的逻辑陷阱:
  n 稻草人谬误
  n 对人不对事
  n 滥用专家意见
  n 以出身论英雄
  n 以笑饰非
  n 以泪掩过
  ……

目录
推荐序 学点逻辑
前言
第1章 学习逻辑学的思想准备
01 全神贯注
02 确认事实
03 观念与其对象
04 留意观念的本源
05 观念联系事实
06 将观念付语言
07 有效沟通
08 避免使用模糊和多义的语言
09 避免闪避式语言
10 真相
第2章 逻辑学的基本原理
01 基本原理
02 灰色地带及人为灰色地带
03 万物终有其根源
04 对原因的探寻不要半途而废
05 区分原因
06 定义术语
07 直言命题
08 普遍命
第3章 论证:逻辑学的语言
01 建立一个论证
02 从全称到特称
03 从特称到全称
04 断言
05 否定命题
06 比较
07 比较和论证
08 正确论证
09 条件论证
10 三段论
11 前提的真实性
12 前提的相关性
13 事实命题,价值命题
14 论证结构
15 结论必须反映前提的量
16 结论必须反映前提的质
17 归纳论证
18 评定论证
19 构造一个论证
第4章 非逻辑思维的根源
01 怀疑论
02 逃避性不可知论
03 玩世不恭和盲目乐观主义
04 眼界狭窄
05 情感和论证
06 推理的原因
07 论证不是争吵
08 真诚的局限性
09 常识
第5章 非逻辑思维的主要形式
01 否定前件
02 肯定后件
03 中项不周延
04 偷换概念
05 窃取论题
06 虚假假设
07 稻草人谬误
08 误用传统
09 以暴易暴
10 民主谬误
11 对人不对事
12 压制理性
13 滥用专家意见
14 质的量化
15 以出身论英雄
16 止于分析
17 简化主义
18 分类错误
19 混淆视听
20 以笑饰非
21 以泪掩过
22 无力反驳不算证明
23 两难陷阱
24 以先后论因果
25 情感误导
26 功利误导
27 避免结论
28 简化推理
后记
译者后记
媒体评论

  逻辑是生活中找寻并满足其愿望的实际工具,没有逻辑,我们的生活将十分沉重,以致几乎是不可能的。
  ——金岳霖
  著名逻辑学家、哲学家、杰出的教育家
  
  我相信逻辑,比如说,有一个峡谷,所有的人都说过不去,那里是万丈深渊,但如果逻辑推论出那里应该有一座桥,我就会走过去。
  ——张维迎
  著名经济学家、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前任院长
  
  一切哲学问题经过分析都是语言问题,而语言问题归根结底就是逻辑问题。
  ——罗素
  世界著名哲学家、逻辑学家,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
     
  当我考入阿姆斯特丹大学时,物理系和哲学系正好在一座楼里,所以我不经意地选修了一门逻辑。对我来说,这门神奇的逻辑课让我大开眼界:正是逻辑揭示了我们所做的日常事情——谈话、推理和论辩背后的精妙。所以我爱上了逻辑学,并为此转到了哲学系。
  ——约翰·范·本瑟姆
  世界著名逻辑学家、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逻辑学教授 

前言
  前言
  逻辑学的主题是清晰高效地思考。它既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这本书的目的是向读者介绍逻辑学的基本原理和技巧。
  我们知道有些人非常聪明伶俐,但逻辑性却不是很突出。他们有逻辑思考的潜能,也就是说,具备清晰高效思考的能力,但是这种能力显然还没有成为其日常生活的习惯。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可能是因为他们进行逻辑思考的能力从来没有被系统地培训过,这是他们所受教育中的缺陷。实际上,逻辑学是良好教育的真正支柱。虽然在目前的教育体系中,逻辑学很少被提及,但不可否认的是,它的确是一门有益于学习其他各门学科的基础学科,例如:语言学、科学、历史、数学等。
  一些读者,尤其是那些次遇到严肃的逻辑学问题的读者,可能会对大量的专业术语和频繁使用的象征性符号反感。但是,人们没必要被这种印象吓倒。我尽了大努力将所要处理的技术问题通过尽可能简单易懂的方式表达出来(虽然不可能尽善尽美)。同时,我也尽量避免落入简单化的陷阱。低能的逻辑将不再是逻辑。另外,一些读者可能会误因书中过多强调了显而易见的事实而将它弃之一边。在这本书中,我确实用了很大的篇幅强调一些简单的事实,而且是有意为之。在逻辑学中,显而易见的事实是被强调得多的,因为我们经常对之视而不见。我通常选择明确的而非隐含的事实,并且对之花许多笔墨进行分析,这是因为我遵从历史悠久的教学原则——做尽量少的假设。
  逻辑学作为一个整体,是个宽广、深奥、精彩纷呈的领域,如果本书的读者因为这本小书而对这个领域有更多了解,我将非常欣慰。总之,我的目的很简单。这本书既没有刻板的理论教条,也不是正规的教科书——如果它能对教学有所禆益,我也会非常高兴。我的首要目标是写一本现实应用指南,向那些初次接触逻辑学的人介绍逻辑学的基本原理。《简单的逻辑学》期待造就实践者,而不是理论家。理论要联系实际。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日常实践,在叙述中,有些地方我采取了不是那么委婉的方式。很多时候,我更像一个教练或是班主任,用教导的口吻告诉我的读者应该怎么做。在本书中,我将逻辑学分为5个部分,就是书中的5个章节,每一章都以前一章的知识为基础。
  第1章是准备,介绍了要成为一个逻辑思考者需要搭建的思想框架。接下来两章是逻辑学的核心,探讨如何建立正确的逻辑思维。第2章阐述了贯穿逻辑思维的基本原理,而第3章的重点是论证逻辑思维的具体表现形式。第4章探讨非逻辑思维的根源。后一章第5章,围绕谬误——非逻辑思维的主要形式展开论述。
  后,我要将我的敬意和感谢献给一本发人深省的小书:《风格的要素》(The Elements of Style),作者是威廉·斯塔克和怀特。这本书是我写《简单的逻辑学》的灵感来源。我不奢望可以达到如斯塔克和怀特那般卓越的成就,只希望这本书可以在某些方面帮助读者建立正确的思维模式,就像《风格的要素》在写作方面所做的那样。我衷心地希望通过这本书,可以使读者意识到逻辑学的重要性,使他们在合乎逻辑的思考中体会到快乐和满足。
精彩书摘
  许多错误的产生源于我们注意力不够集中,尤其是在面对相似的情景时。相似性使得我们忽略眼前的实际情况,对应该关注的地方视而不见,草率作出结论。一般情况下,我们总是想当然地认为相似的情景只不过是对曾经经历过的事物的简单重复。但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叶子。每个情景都有它的特殊性,而我们必须对此特殊性保持敏感。
  俗话说,观察是知识的重要来源,这正说明注意力是有价值的。注意力要求我们对所处的每个环境以及组成环境的每个要素都作出敏捷主动的反应。全神贯注与被动接受是不兼容的。不要对周边的事务漠然处之,要用心去看,用心去听。学会关注细节,不因事小而疏忽。古语有云: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
  事实是既成的,所以有其客观性,它独立于我们的观念而存在。事实需要我们主动去认识,一旦我们忽略它的存在,它就会露出狰狞的面目。
  事实的客观存在有两种基本形式:事物和事件。事物即存在的实体,如动物、蔬菜、矿藏等。例如,白宫就可以看作事物的代表,而林肯被刺则可以看作事件的代表。事物是比事件更基础的存在形式,因为事件是由事物组成的,或者是由事物的表现形式组成的。在白宫举行国宴,首要条件是白宫和其他相关事物的存在,否则这个事件就不会存在。要存在无形的事件,有形的事物是其基础。
  要确认事物的存在,你只需实地去考察。如果它真实存在,就一定存在于某个地方;如果这个地方是你可以到达的,就可以通过直接观察来确认它的真实性。以白宫为例,为了证明白宫并非只存在于你的想象之中,你可以去华盛顿旅行,亲眼看看它,这是直接也可靠的方法。不过你也可以通过间接方法证明,例如,从值得信赖的人口中证实白宫确实存在于华盛顿特区,或者,以照片为证也是个有效的方法。
  但是,对于类似林肯被刺之类的事件,如何证明其真实性呢?我们说这是一个事实,依据是什么?这个事件年代久远,我们无法直接找到证人求证。显然,我们自己不能证明其真实性,直接证据法已然失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只能求助于一些可以作为间接证据的事物。例如,官方记录(警局记录、死亡报告等)、当时的报纸、照片、回忆录、日记、国会档案等,所有这些不同领域的资料只能用林肯被刺是事实来解释。在这些史料的基础上,我们确认了此事件的真实性,由此,我们确认了一个历史事件的存在。
  事实可以被认为是客观的,也可以被认为是主观的。事物和事件都是客观的,它们都存在于公众领域,原则上可以为每个人所获得。主观事实是指,由个人亲身经历的或间接通过别人的经历确认的事实。例如,头痛就是一个主观事实,如果我经历过头痛,我就有手资料证明其真实性。但是,如果是你而非我头痛,我就只能间接地听你说你头痛的情形来建立我对头痛的概念。因此,主观事实的确认完全依赖于声称头痛者的可靠性。
  让我们来总结一下如何直接确认事实:如果某个事物是我们可以亲身体验的,可靠的方法就是亲自投身其中,获得手资料。如果没有条件获得手资料,我们就必须严格考察所获间接资料的真实性及可靠性,在此基础上确认事物的真实性。
  现实生活中,我们能亲身经历的重要公共事件非常有限。这就意味着,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必须依靠间接证据。同间接求证一个事物真实性的方法一样,在利用间接证据求证一个事件的真实与否时,我们必须投入足够的注意力,因为认真审查证据来源的真实性及可靠性是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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