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名家的儒者人生:俞荣根教授七十寿诞文集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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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法学名家的儒者人生:俞荣根教授七十寿诞文集
出版社: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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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内容简介
  从收入本集的诗、文,以及俞荣根教授的著述目录看,俞荣根教授乃是因研究儒学而成为君子的儒者,是以“宽严相济”、“关爱门生”而桃李遍天下的名师,是著有《孔子的法律思想》、《儒家法思想通论》等大作的法学家和担任省级人大常委会委员兼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在地方立法中卓有成就的法律专家,是赤诚相待、仗义疏财、豪放爽直的挚友。
目录
版权信息
儒者人生彩插
序 儒者、良师、名家、挚友
第一辑 师友情深
同怀知己小记
人能弘道,道法自然
旧学大成思想史 新科揭橥礼法学
艰难振兴担重任
如棋世事自从容
良师益友 治学楷模
好老师 好领导
激情岁月 往事依依
师恩难忘
温暖总是在心头
永恒的记忆
美好的回忆,深情的祝福
次坞行
春天里的回忆
感恩传统文化
“抓住一匹马”
学习不已
鸿儒之仁
最忆歌乐踏歌声
春节日记
与吾师相处的日子
向老师汇报心得
高山仰止,景行行止
君子之师,君子之情
吾爱真理 吾更爱吾师
江水春花相映时
何谓导师?
人能弘道,非道弘人
严师慈父
读书、写书和教书
悠悠寸心谢师恩
师之严 父之爱
在俞荣根老师身边的日子
来自一个“编外弟子”的心声
如坐春风:俞荣根教授散忆
亲朋满屋坐,举杯同庆欢
玉宇澄清万里明 缘生缘起师生情
人生路上领路人
师如父
耕耘不息嘉陵畔
与佛有缘
天不生仲尼
嘉陵岸边一青松
一心育人两袖空
仙阶香宇柏叶荣
佛缘
二十六年再相会
霭霭烟云古山城
岁月留“金”
第二辑 学界评述
《孔子的法律思想探微》评语四则
大陆学界研析孔子的方法论问题
筚路蓝缕耐清冷 呕心沥血扬国粹
《儒家法思想通论》读后
寻找中国法思想史上的“自我”
《儒家法思想通论》简评
十年一剑 探微求真
《儒家法思想通论》述评
一部开拓性的学术佳作
儒家法思想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
读《儒家法思想通论》有感
第三辑 媒体访谈
中年法学家俞荣根
名闻中外的法学教授
散淡的人 执著的心
孜孜不倦
志道拓荒勤耕耘
俞荣根:铁肩担法儒 妙手著文章
当代儒家法学的奠基人
第四辑 附录
当代中国法学名家·俞荣根
俞荣根教授主要作品目录
俞荣根教授门人信息
前言
  序 儒者、良师、名家、挚友
  约在前年,与倪正茂、杨一凡、李贵连、俞荣根诸兄相聚长春法史年会,商议我等已步入老年,拟以年齿为序,轮流坐庄,为长者主持祝寿;不办宴不外请不张扬,只欢聚只评议只出书。经俞兄起草,杨兄拍板,已定了规程,却因故未能落实,时在憾中。近接俞兄来电,言七十将临,好友与门生商定以文集替代宴席,以“精神”涵盖“物质”;并嘱我作序。若依文思才气,我自知闻寡笔拙,哪配受此重托?故未敢应允。但继而又想,恭敬不如从命:若论资历交情,荣根七十诞辰,添寿者舍我其谁也?!既有俞兄命笔,便仗胆抛砖为序,以期引玉。
  一
  过去常言,人生七十古来稀;而今放眼,白首老人到处游。我辈之中,正茂兄乃“不老翁”,一凡与(刘)笃才兄苗条,贵连和我体胖,数荣根兄最精神。他虽顶鹤发(其实是灰白相间,正是当下最时尚的“杂色”),却眼疾手快,腰挺腿健,毫无“老耄”体态;又思维敏捷,著述连篇,学问精进,实难称之为“老人”!然而,年老是自然规律,何人不老?何事不终?届满花甲之年,荣根兄曾言年轻时应执著、有追求,讲“人能弘道”,过了六十则应讲“道法自然”,知天顺耳、会放弃。我一直倡行“热爱生命,享受生活,潇洒人生”的“三生”主义,意在不为物质条件所困,保持乐观进取的心态;六十左右,也曾以“人世本过程,死生原连环;‘自在’勿外求,真味藏身边。老不做愤青,勇少提当年;名利寻常事,苦罪亦笑谈”的“自在”观相勉;但若比起荣根兄的弃名弃利、直至放弃生命的“大彻大悟”,实在是小巫见大巫!对老庄道家,我亦不生;但能将“法自然”用于己生,乃荣根兄也!我等亦受用无穷。
  荣根兄与我,虽非同窗却同为北大学友,虽非同学却同从张(国华)、饶(鑫贤)、高(恒)为师,虽非同校却同事法史专业,虽非处同地却常同室切磋,虽非同论(学术观点有异)但同仇敌忾同气相投。三十年来,世界西风东渐,神州河东河西,荣根兄与我相识相交相熟相念,忆及虽近,触之又远,百味杂陈,兴趣盎然。
  我1981年前在北大读研究生时,便知西南政法学院俞荣根之名,见到荣根兄,已是1983年的法史学西安年会了。虽说他长我三岁,看起来却比我年轻,是个浓眉大眼的江南帅哥。当时有两件事使我们相识相知:一是法史学会虽开国内法学研究之先,但在方兴未艾之际,实需人才接替,青年给力。我等三十七八,在诸师长面前仍属晚辈、“青年”。荣根兄找我,商谈发起、组织中青年学者的联谊事宜,他和正茂兄是主要的组织者,我以“地主”身份全力襄助。二是会议中有位爱甩“反党”、“资产阶级”大帽子的某校教师,对安徽大学德高望重的陈盛清先生发难,陈老沉默,长者无言,会议气氛突然变冷;我等义愤,绝不能让“大批判”之举在学会上再现!于是先动员敢说真话的于浩成先生发言,接着我们向发难者“发难”,遂使会风归正,令与会者振奋。自此之后,年会相逢、学术交往、合编教材、相伴行游、书信往来,日益熟悉,成为挚友、知己。
  荣根兄专攻法史,涉猎广泛;精研儒学,学问突出;教学有方,弟子众多;勤于官事,身无官气;著述辉煌,造诣高深。他生于战乱时,长于新中国,起自乡村寒门,深造北大哲学,发配边疆壮乡,任教中医专科;1979年后,成为西南政法学院研究生,遇名师为高徒,与儒家结缘,为孔子张目,使法史增辉;学跨历史、法律、哲学三界,著作等身,名闻域内海外。他不想当教师却成为名师,不想当官却任至正厅级;看来似乎造化弄人,其实在于德能使然。
  思想史是思想家活动的历史,法律史是一部法学家辛劳的画卷,法律思想史则凝聚着法学家、思想家的心血。俞荣根就是一位辛勤耕耘、实至名归的法学家、思想家。他自哲学入法学,探究法律思想的主旨,扶正立法机构的职能,参与国家的决策,培养德才兼备的门生;负有盛名而不自傲,官居高位而能自洁,身兼数职而不自乱,成就卓著而有自明。
  我等之中,正茂兄涉猎最广、一专多能,一凡兄勤劳严谨、功力过人,贵连兄执著专一、文笔老到,而荣根兄的大气与才气力透纸背,令人佩服。在我熟悉的学者中,若论文笔的才气与大气,当数曹锡仁、孙皓晖、俞荣根!锡仁乃哲学史家,原在西北政法学院任教,后赴海南大学主持中国问题研究;他的成名大作《中国道路》,几十万字若一气呵成,才华横溢、大气磅礴。皓晖即长篇小说《大秦帝国》的作者,大器晚成;在西北政法学院任教时,即提笔妙文生华,文论透出霸气,纵横捭阖,游移于法律、政治与文学之间,现已成了闻名于世的作家、思想家。荣根兄则另有千秋,既从大处着眼、洋洋洒洒,又从细处撰文、剥茧抽丝,令人不时拍案叫绝!
  我向诸位提议:当你遭遇失眠难耐之时,只要翻开杨一凡、刘笃才的《历代例考》,便可迅速入梦;而烦躁或寂寞无聊之时,可看看俞荣根的《儒家法思想通论》或《儒言治国》,会立时上下通畅、心平气和。你别说,有时还真灵!
  二
  从收入本集的诗、文,以及寿星的著述目录看,荣根兄乃是因研究儒学而成为君子的儒者,是以“宽严相济”、“关爱门生”而桃李遍天下的名师,是著有《孔子的法律思想》、《儒家法思想通论》等大作的法学家和担任省级人大常委会委员兼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在地方立法中卓有成就的法律专家,是赤诚相待、仗义疏财、豪放爽直的挚友。
  儒者俞荣根。我说荣根兄为儒者,而不称“儒生”,是为避免将他视为儒学的后继传人或“新儒家”之意。一者,早在1984年法史学济南与曲阜年会时,他便直言,选定写作《孔子的法律思想》的初衷,是为了“究古今之变”,探求中华法系的特质和中国法律思想的本源,而并非“继绝世,立圣学”;后来的《儒家法思想通论》更证实了这一点。二者,他虽然以研究儒家成名,但学术范围并不局限于儒家人物及其经典,对过去的法家、道家、墨家,对当代的立法、执法、司法,对中央与地方体制、区域经济发展、民族文化习俗,均有独到的见解和显著的成果。所以,匡(亚明)老称赞他“坐得稳,守得住,钻得进,又跳得出”,实属中的之论,形象地勾画出他的治学特点。然而,“近朱者赤”,荣根兄长期接触儒学,耳闻目染,颇具儒雅之质,君子之风;他的忠诚,他的至孝,他的爱亲,他的信义……遍施学界,享誉乡里。所以我称其为“儒者”,即习研儒家而有君子人格之学者也!
  名师俞荣根。1967年北大哲学系毕业时,荣根兄说他根本没想过要当被讥为“臭老九”的老师,然而命运却逼他当上中医学校的教师,而且成为好老师。研究生毕业留校任教,带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教学相长,才俊辈出,学生均道“听课实为享受”;教研并进,文论影响环宇;跟着名师,请教名师,自己也成了名师!最有意思的是,其公子俞江,朦胧地又走上其父之路。我二次见到俞江时,他已从西南政法大学毕业,当了警察,威风而又实在;不久便听说又上了研究生。硕士毕业考入北大博士,师从李贵连教授专攻近代法;其间与同窗以“北大博士”联名上书全国人大,迅速导致收容条例的废止。贵连兄爱不释手,欲留校保守北大法史阵地,但听说先被(罗)玉中兄主持的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抢走,后又辗转于各大学。不知是否受父亲影响而继承父业,反正俞江也当了老师,现已是知名教授,亦几近名师!荣根兄的诸暨老乡,自豪地称他们为“法学父子双雄”,传为学界佳话。
  大家俞荣根。功成不一定名就,有名不一定成家。所谓“大家”,并非职称,而属尊称;可说是一个对学有专攻,术有所长,德才兼备,影响广泛,学界公认的专家的尊称。荣根兄堪称大家、大师,何也?其一在于他的学术成就,对于孔子法律思想的挖掘,关于伦理法特质的创发,对于儒家法思想的系统研究与归纳,对于中国法律思想史结构的探索,等等,已属公认,无人左其右。其二在于他的教学成就,其讲学、演讲遍及国内国外名校或机构,其学生、弟子遍及海内外且多为翘楚,其身任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专家、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重庆社会科学院院长与博士生导师,等等,知名学者中与之比肩者稀。其三在于他的学术影响,其以法学家身份被选为全国政协委员,以儒家法思想成就而成为“中国孔子基金会”最年轻的理事,多次参加并主持“世界儒学大会”,受到匡亚明、严北溟、杜维明等大家的肯定与赞扬。其四在于他的立法成就,他先在重庆市人民政府任发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时,了解国情、民情、社情,说实话、办实事,敢抓管理、敢负责任;后作为市人大常委会驻会委员兼法制委主任委员,提出并坚持和推广“提高质量、减少数量”的工作方针,创新开展地方性立法的效果跟踪、反馈与评估,在“不立什么法”上下工夫;开创了重庆人大立法工作的新局面,使我国地方立法上了一个新台阶。
  挚友俞荣根。荣根兄不仅有极强的组织能力,而且有高超的交往能力。他的诚恳,他的热情,他的仗义,他的疏财,他的宽容,他的周到……都均能使人感知,经常令人感动,间或催人泪下!说挚友,是鉴于我等为同辈而言;其实他对老、中、青、少均有亲和力。已故的张国华、饶鑫贤、李光灿、乔伟先生等,生前都曾多次对我称赞他的为人和才气,而高恒、韩延龙、刘海年、杨鹤皋等先生对他也是肯定、夸奖有加。每次会议相遇、考察同行,他总是前引后断,照顾我等;小住重庆之时,他和嫂夫人包揽一切,体贴入微,使我全家每提及此事便觉欠了他们的一份大情!我在汕头大学时,借他之长,与西南政法大学合办研究生班,他鼎力相助,几次来汕,促膝畅谈,同游同乐,至今难忘。有趣的是,我1998年因故需回故乡西安,欲调离汕大,新任校长表示“法学院不能没有院长”,党委书记说“不能放了党委委员”,调动成为僵局。这时我遥向荣根兄求助,请他来汕大置换我;荣根兄一听,马上答应,发挥了儒家“知其不可而为之”的君子之风,给我发来他的简历和含糊表示。新校长是从重庆大学调来的,自然耳闻俞荣根大名,慷慨地给予放行。当然,荣根兄很快调任重庆市社科会科学院院长,断绝了到汕大的可能。你说,在老友急需帮忙的关键时刻,及时果断地伸出援助之手,这一朋友,是不是挚友?
  ……
  最后,作为老弟与老友,书赠小诗三首以与寿星共勉:
  一首五言:
  人老心不老,体衰志不衰;
  参透生死界,常怀感恩情。
  面对社情正视现实,切忌倚老卖老;勤于思想继续学问,万莫固执己见。
  二首七律:其一有鉴李白诗云:
  今人不见古时月,今月曾经照古人;
  古人今人若流水,共看明月皆如此。
  治法史亦有此感,不同的是,李白提出问题却没有回答问题,而法史学必须作出回答。我且套用以赠:
  今人不解古时法,今法依旧藏古意;
  耘耕法史三十载,古法特质为伦理。
  其二有感朱熹诗云:
  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中华法律文明的源头何在?是单源还是多源?仍值得再思。我也套用一番相赠:
  中华法系五千年,百川汇海何正源?
  三皇五帝任传说,官家正统偏概全。
  仅供各位读后一笑!
  段秋关
  2011年10月21日
  (段秋关,西北大学教授。曾任西北大学法学院院长,北京大学法学院兼职博士生导师,汕头大学法商学院、法学院院长,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副主任,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律思想史研究会会长,陕西省政府、西安市政府法律顾问等职。)
精彩书摘
  素以高傲著称的歌德,曾不吝如此慷慨地盛赞他的好友亚历山大•冯•洪堡:“一位伟大的人物!我认识他已久……可以说,论学识渊博和学历丰富,无人能与他匹敌。我从未见过有谁比他更多才艺、知识渊博!不管你向哪一个方面探索,他都是导师,都能慷慨赠与你精神财宝。他就像一口泉涌深井,无论我们把桶放到哪里,都会有源源不断的清水流入桶中。”我相信,俞荣根教授的好友与学生,如果引用歌德的这些话来评价他,庶几相近!
  初识俞荣根同志,是在1983年秋的中国法律史西安年会上。一天傍晚,他来找我,建议合写一本法律史方面的书。当时“严打”刚刚开始,到处略分青红皂白即大批抓人。西安街头,就有用长绳连环捆绑成长串游街的。瞬时间风声鹤唳、草木皆兵。参与法律史会的著名的八秩法学家、安徽大学的陈盛清教授在大会发言中不无担忧地指出:即使是受到广大群众欢迎的严打流氓犯罪活动,也应严格依法而行,不应运动式、扩大化。但是,立即有某大学的一位教师登台怒斥陈老的发言,指其迹近反党言行。当时改革开放未久,“文化大革命”毒焰仍如鬼火闪烁,广大知识分子之“心有余悸”还相当严重,与会者虽极同情陈老却也无人敢于挺身而出、仗义执言。私底下的议论,最终变成了俞荣根君的智慧对策。他对我说,要总结中国几千年历史上的法律实践的经验教训,从侧面为法治建设提供学术支撑。我们一拍即合,且议定另请两位血气方刚、人品端正的合作者,即法律出版社的郑秦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的曹培。于是有了一年多以后出版的《中华法苑四千年》。关于此书的撰写经过,我在“后记”中做了这样的记述:1983年秋,为参加中国法律史学会年会,我们从祖国的东西南北会集古城西安。虽然素昧平生,但在法律史学一些问题的切磋过程中,我们如逢故旧、喜获知己,欣然萌发了协力合著一本比较通俗的中国法律史学术著作的共同愿望。经过研究,拟定了初步的提纲和分工撰写计划。后来,我们又曾聚首北京,在故宫隆宗门下促膝深谈,确定了《中华法苑四千年》的书名,并对撰写要求做了仔细的讨论。此后,我们虽然分处北国、西陲和东海之滨,但鸿雁传书往来不绝,探讨问题,交流心得,互供资料,共叙甘苦,精诚合作,终于在一年多的时间内各自利用业余时间撰成了篇幅可观的书稿。此书的最大特点是将法律制度史与法律思想史有机地融合在一起。如此书“前言”所说:迄今为止,法制史籍都按照时间顺序分章综述每一朝代的立法、司法、执法情况;法律思想史籍也按照时代的顺序分人论列其法律观点。这种体例当然有其显著的优点,有助于人们对某一朝代的法制做综合的了解,对某一法律思想家的观点有比较全面的认识。但是,由于对法制的沿革缺少具体的叙述,不免容易使读者感到空泛;由于对人物的罗列堆积,使读者难以从中找出法律思想的发展规律。有鉴于此,我们不揣冒昧,对本书体例的处理,作了以下尝试:
  第一,采取纵横结合的模式,将法制横析成立法、行政制度、经济法制、罪与刑罚及诉讼制度等不同方面,再就每一方面有关问题的历史发展加以阐述。
  第二,除末篇外,其余各篇均以法制史为主线,将法律思想交融综贯其间,使法制沿革与法律思想有机地结合起来。
  第三,末篇法律思想史部分,将人物纳入学派之中,就不同时代法律思潮的演变及其源流加以探索。
  很自然,我们将法制史知识与法律思想史知识兼收并蓄于同一卷帙之中了。这样做的时候,我们也考虑到,这对法学的自学者来说,既是经济的,也是方便的。而将法律制度史与法律思想史融合一起来写的建议,是俞荣根同志首先提出来并立即得到合作者深深赞同的。
精彩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