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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澳門行政
出版社:三聯書店(香港)有限公司
出版时间:2013-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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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内容简介
本書介紹澳門公共行政的一些基本內容:澳門行政發展史略。回顧與講述從葡人入居到特區成立以來的澳門行政演變,揭示澳門行政從古樸到現代的發展歷程,特區公共行政架構。介紹特區公共行政的組織形態和基本架構,公職人員制度。介紹特區政府的公職人員制度,包括編制、組別、招聘、甄選、職程、薪俸、退休、評核、獎懲等, 行政程式。以《行政程式法典》為主要依據,介紹澳門的行政程式和行政申訴。
作者简介
  婁勝華,澳門理工學院公共行政學教授兼課程主任、博士。研究領域為政府管治與公共政策、NGO與公民社會。出版學術著作《轉型時期澳門社團研究—多元社會中法團主義體制解析》、《澳門公共行政案例研究》、《新秩序:澳門社會治理研究》(合著)等。  陳震宇,英國倫敦大學東方及非洲研究學院公共政策與管理碩士、澳門科技大學管理學博士。《澳門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文選》編輯委員會委員。著有《現代澳門社會治理模式研究》、《澳門郵票》;合著《澳門行政》;譯有《澳門風情——水墨記憶》、《澳門現代政治行政制度部分法規選譯(1955-1976)》等。
目录
總序
導言
從古樸到現代——澳門行政發展史略
一、中國主導的混合行政(1557-1849)
二、由總督主導的殖民行政(1849-1976)
三、過渡時期現代公共行政的建立(1976-1999)
四、特區時期公共行政的調整與革新(1999年至今)
特區公共行政的組織和架構
公職人員制度
一、任用條件與方式
二、人員編制與組別
三、招聘與甄選
四、職程與薪俸
五、調動與退休
六、評核與獎懲
行政程序
一、《行政程序法典》的基本內容
二、行政程序的基本規定
三、行政行為的基本規定
四、聲明異議和行政申訴
極具特色的政府建築物
主要參考書目
圖片出處
前言
  總序
  對許多遊客來說,澳門很小,大半天時間可以走遍方圓不到三十平方公里的土地;對本地居民而言,澳門很大,住了幾十年也未能充份了解城市的歷史文化。其實,無論是匆匆而來、匆匆而去的旅客,還是“只緣身在此山中”的居民,要真正體會一個城市的風情、領略一個城市的神韻、捉摸一個城市的靈魂,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澳門更是一個難以讀懂讀透的城市。彈丸之地,在相當長的時期裡是西學東傳、東學西漸的重要橋樑;方寸之土,從明朝中葉起吸引了無數飽學之士從中原和歐美遠道而來,流連忘返,甚至終老;蕞爾之地,一度是遠東最重要的貿易港口,“廣州諸舶口,最是澳門雄”,“十字門中擁異貨,蓮花座裡堆奇珍”;偏遠小城,也一直敞開胸懷,接納了來自天南海北的眾多移民,“華洋雜處無貴賤,有財無德亦敬恭”。鴉片戰爭後,歸於沉寂,成為世外桃源,默默無聞;近年來,由於快速的發展,“沒有什麼大不了的事”的澳門又再度引起世人的關注。
  這樣一個城市,中西並存,繁雜多樣,歷史悠久,積澱深厚,本來就不容易閱讀和理解。更令人沮喪的是,眾多檔案文獻中,偏偏缺乏通俗易懂的讀本。近十多年雖有不少優秀論文專著面世,但多為學術性研究,而且相當部分亦非澳門本地作者所撰,一般讀者難以親近。
  有感於此,澳門基金會在2003年“非典”時期動員組織澳門居民“半天遊”(覽名勝古跡)之際,便有組織編寫一套本土歷史文化叢書之構思;2004年特區政府成立五周年慶祝活動中,又舊事重提,惜皆未能成事。兩年前,在一批有志於推動鄉土歷史文化教育工作者的大力協助下,“澳門知識叢書”終於初定框架大綱並公開徵稿,得到眾多本土作者之熱烈響應,踴躍投稿,令人鼓舞。
  出版之際,我們衷心感謝澳門歷史教育學會林發欽會長之辛勞,感謝各位作者的努力,感謝徵稿評委澳門中華教育會副會長劉羡冰女士、澳門大學教育學院單文經院長、澳門筆會副理事長湯梅笑女士、澳門歷史學會理事長陳樹榮先生和澳門理工學院公共行政高等學校婁勝華副教授以及特邀編輯劉森先生所付出的心血和寶貴時間。在組稿過程中,適逢香港聯合出版集團趙斌董事長訪澳,知悉他希望尋找澳門題材出版,乃一拍即合,成此聯合出版之舉。
  澳門,猶如一艘在歷史長河中飄浮搖擺的小船,今天終於行駛至一個安全的港灣,“明珠海上傳星氣,白玉河邊看月光”;我們也有幸生活在“月出濠開鏡,清光一海天”的盛世,有機會去梳理這艘小船走過的航道和留下的足跡。更令人欣慰的是,“叢書”的各位作者以滿腔的熱情、滿懷的愛心去描寫自己家園的一草一木、一磚一瓦,使得吾土吾鄉更具歷史文化之厚重,使得城市文脈更加有血有肉,使得風物人情更加可親可敬,使得樸實無華的澳門更加動感美麗。他們以實際行動告訴世人,“不同而和,和而不同”的澳門無愧於世界文化遺產之美譽。有這麼一批熱愛家園、熱愛文化之士的默默耕耘,我們也可以自豪地宣示,澳門文化將薪火相傳,生生不息;歷史名城會永葆青春,充滿活力。
  吳志良
  二○○九年三月七日
精彩书摘
  葡萄牙人在1557年正式進入澳門之前,澳門在中國地方行政組織體制下的地位並不顯著。澳門作為外貿海港並具有不同於其他中國沿海城市的特點,是從葡商入居之後開始的。澳門的行政同樣因為葡人入居而逐漸發展出鮮明獨特的個性,並可簡單地劃分為四個不同的發展階段:
  第一階段:明清時期由中國主導的混合行政(1557-1849);
  第二階段:殖民時期由總督主導的殖民行政(1849-1976);
  第三階段:過渡時期現代型公共行政的創設(1976-1999);
  第四階段:特區時期公共行政的調整與革新(1999年至今)。
  從1557年葡人正式入居到1849年葡人殖民澳門,澳門的行政管理由中國地方政府主導,居澳葡人內部事務由葡人自治機構負責。而當時的行政組織並非行使單一的管理功能,往往由同一個機構同一個官員身兼經貿、行政、財政、司法、軍事等綜合性管理功能與職責。
  明清政府管理澳門
  葡人入居澳門之後,明朝政府內部就如何管理規模日益增大的居澳葡人群體的問題展開激烈討論。最終,朝廷採納霍汝瑕、陳吾德等提出的“建城設官而縣治之”的方案。居澳葡人社群因此成為中國地方政府(香山縣)管轄下的一個特殊外僑居住區,具體措施有二:
  一、於明萬曆二年(1574)在香山縣連接澳門半島的交通咽喉—俗稱“蓮花莖”的中央修建一座關閘,“設官守之”。此舉實際上使澳門半島成為一個特殊的管理區域,其目的在於加強對“澳夷”的控制。
  二、約於1572或1573年間,將居澳葡人原來送給海道副使的賄金500兩銀子改作為賃居澳門的地租銀。
  上述的這些做法,在清朝得以延續。直至1849年,明清兩朝一直對居澳葡人社區行使有效管治,在澳門擁有稅項徵收、土地管理、行政、司法等各項管治權力,並設置管理機構,配置相關官員,形成一套特殊的管治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