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不起的盖茨比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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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简介:了不起的盖茨比
出版社:四川文艺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8-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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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编辑推荐
  ★莱昂纳多主演电影原著小说。
  ★世界文学史上的“完美之书”,美国学术界甄选20世纪百部优秀英语小说NO.2。
  ★比尔·盖茨的枕边书,村上春树文学创作的源泉,备受海明威、塞林格推崇的文学巨著。
  ★菲茨杰拉德被称为“爵士时代”的代言人、“迷惘一代”的代表作家。
  ★这不单单是一个“幻灭”的故事,它还是我们现在正在经历和感受的一切!
  ★再现美国“爵士时代”的纸醉金迷与空虚失意,反思“阶级鸿沟”的迷幻诱惑和不可逾越。
  ★全新未删节详注版中文译本,随书附赠极具爵士气息的书签一枚。
内容简介
  小职员尼克初来纽约,租住的房子恰巧在大富翁盖茨比的豪宅旁边,因此结识了盖茨比,并无意间得知盖茨比内心深处的牵绊——纽约上层社会的旧情人——黛西。
  盖茨比还是军官时,曾与富家千金黛西相恋,然而社会阶层的差距最终让两人分道扬镳。战后,盖茨比去东部闯荡,不择手段赚取金钱,并如愿在黛西家对岸建起豪宅。盖茨比用夜夜笙歌,极尽奢靡的生活,在上层社会制造话题,意在引起黛西的注意,而黛西此时早已嫁给贵族汤姆,但婚姻生活并不幸福,汤姆与情人幽会的事早已人尽皆知。
  几经周折,盖茨比终于与苦闷的黛西重逢了,恋情一触即发,可悲剧也接踵而来……
作者简介
  作者:
  F.S.菲茨杰拉德(1896—1940),20世纪美国百大杰出作家之一,其作品对海明威、村上春树等作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同时他也被人称为“爵士时代”的代言人、“迷惘一代”的代表作家。其代表作有《了不起的盖茨比》《人间天堂》《美与孽》《夜色温柔》等。
  译者:
  于海生,毕业于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曾任报社记者、自由撰稿人、编辑。其译文精准、流畅,笔触优美,极受读者欢迎。其代表作有《了不起的盖茨比》《男人来自火星,女人来自金星》《少有人走的路》《超级富豪的七次考验》《第43条疤痕》。
目录
引语
谈谈原著的 “味道”(代译序)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媒体评论
  如果没有与《了不起的盖茨比》相遇,我写出来的小说会与现在完全不同,也许什么都不写。
  ——村上春树
  菲茨杰拉德的才华就像蝴蝶翅膀上缤纷的图案,完全是天生的。
  ——海明威
  我非常喜欢盖茨比,可以说他让我疯狂的迷恋。
  ——塞林格
  《了不起的盖茨比》一直是我的心头爱,多次重读的枕边书。我和梅琳达都非常喜欢这本书,我们甚至把书中的话写在家里的墙上。
  ——比尔·盖茨
  《了不起的盖茨比》代表了美国小说自亨利·詹姆斯之后迈出的又一大步,因为菲茨杰拉德在其中描写了宏大、熙攘、轻率和寻欢,凡此种种,曾风靡一时。
  ——T.S.艾略特
  这是一本奇特的书,神秘而闪耀着光辉。菲茨杰拉德写得非常完美,落笔自然,对形式的把握臻于perfect。
  ——《纽约时报》
前言
  谈谈原著的 “味道”(代译序)
  在各种文学译著中,涉及译者作序,我们所见的多是用大段文字,对作者一生做全方位多角度回顾(有时连其祖上几代都要细致交代上一番);其次,便是一定要对作品基本内容加以概括,对中心思想加以总结,甚至对主要人物形象做深度解剖,大有代替读者进行思考之意。有的译序多达数十页,光是这部分就占了大量篇幅,其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意味更加明显。
  译者以适当笔墨交代作者经历和成书背景之类倒也无妨(虽然只要上网搜索,这类东西都可轻易查到),但对那种动辄洋洋万言的内容分析和明显的“剧透”做法,我一向不以为然,是以借着为本书撰写译序之机,宁可反其道而行之,打算以粗浅之见约略谈谈翻译问题。
  毫无疑问,翻译文学作品,就要力求辨识原著的“味道”并尽量将其译出。何谓“味道”?概括来说,就是作者的文风。就文学著作而言,各人有各人的文风,譬如,有的作者惯于精雕细琢,有的措辞朴实无华,因此对于译者而言,同一句话使用直译或意译,多一字或少一字,用这个词而不用那个词,即便其中并无对错之分,实际阅读效果可能有所差别,有时甚至大相径庭。这就对翻译工作者提出了较高要求。翻译界一向有 “诗歌不可译”一说,就是对文学语言在转换过程中,常会发生某种语义偏离或缺失的一种感叹,小说翻译同样存在相似情况。要译出原著的“味道”,就要尽量在翻译上做到准确无误。
  有鉴于此,我个人的观点是,首先,译者务必在明确作品基本风格的前提下,在翻译过程中采取灵活方式,该用直译则用直译,该用意译则用意译,该添字便大胆添字(哪怕原文无),该减字便果断减字(哪怕原文有),切勿死板拘泥,毫无变通。其核心目的就是,要让翻译语言更贴近母语传统而非“外语”风格,尤其要避免那种生硬晦涩、不中不洋的“欧化中文”,要让读者经由“母语”的地道措辞而感受原著的真实“味道”。其次,译者务必认真对待英语“一词多义”现象,尽量减少文本出现各种错译(其他所谓“漏译”“误译”皆可归入此类),这自然也是保证作品“原汁原味”的重要前提。
  另外,就文学翻译而言,正确对待作品注释也很重要。注释虽然司空见惯,其作用却往往被某些译者严重忽略——不是省略不注,就是言不及义,如蜻蜓点水般一笔带过,从而难以充分增强读者对作品的理解。
  总而言之,我以为要“如实”传达原著品格,上述标准几乎是唯一可行的途径。笔者在译《了不起的盖茨比》的过程中,便深刻体会到这一点,在此不妨具体举例说明——
  比如,本书第一章有部分相对抽象的叙述,其中有 “personality”一词,包含“个性、名人、人格、品格”等多种含义,它在原句中似乎更适合作为“人格”或“品格”理解,指的是人的行为和心理特征的总和,在汉语里显然属于中性词,于是,有的译者便不假思索地直译为“人格”——“人格是一系列连续不断的成功行动”云云,这就显然读不通了,须知人格有好有坏,有优有劣,怎能一概曰之“成功”呢?另外将人格直接描述为“行动”也甚为奇怪。这是译者只考虑到该词表面含义,而忽视它在英语中深层意思的缘故。
  如同汉语一样,英语也有很多一词多义现象。有的译文使用的词义乍看貌似合理,殊不知与原著相去甚远,甚至闹出令人啼笑皆非的情况。读者若不对照原文,也很容易被蒙混过去。笔者还是以《了不起的盖茨比》一书为例,列举出某些译本的部分常见错译:
  “我家主人的车?”人人都能听见管家对着话筒大吼,“我很抱歉,夫人,现在我们真没法提供——晌午太热了,金属皮烫手啊,碰都没法碰!”(见本书第七章)
  常见错译:把原文的“the master’s body”译成“主人的尸体”或“主人的身体”。
  分析:这简直叫人哭笑不得。前文用大量笔墨渲染天气的炎热,就是为了给后文与汽车、酒店等有关的细节做铺垫。想当然地把“body”理解成“尸体(或身体)”,不仅把前面有关天气的铺垫效果一笔注销了,而且显然让人感到不知所云。因为根据上下文,从管家嘴里冒出“主人的尸体”一词,试问哪个读者能够理解?他们更无法理解“尸体”太热没法碰这种怪异的对话,译者也未给出任何解释,原因当然很简单:译者不知道“body”在这里指的是车体,因此没法儿自圆其说。然而,由于此处特殊的对话语境,读者即使感到疑惑,也很难发现这是一种荒谬的错译。
  月亮升得更高了,海湾里宛若漂浮着银色鱼鳞,在从草坪传来的单调而细密的班卓琴音里微微颤抖。(见本书第三章)
  常见错译:把原文的“a triangle of silver scales”译成“三角形的银色天秤”或“天秤座的三颗银星”等。
  分析:这是译者不了解“triangle”还有“三角铃”的意思,它是一种古老的打击乐器。“silver scales”也非指银色的天秤座,而是描述了月光下的水面景象——如同银色鱼鳞般波光粼粼。实际上,作者使用了一种隐晦的暗示和“文字游戏”:“Sound”有海湾的含义,这里也暗指“声音”——这和能够发出银铃般颤音的“三角铃”相关联。班卓琴的“stiff(本意为僵硬,此处可理解为刻板,单调)”“tinny(含锡的,声音尖细的)”的声音和“silver(含银的,像银铃般的)”的声音形成一种对比。 “scales”除指鱼鳞之外,还有“音阶”之意,因此,它与“triangle(三角铃)”的组合,也产生了一语双关的匹配效果。这再次反映出盖茨比所处的社交界与自然、永恒的自然界的对比——原文暗示出前者让后者“微微颤抖”。
  由于很难从汉语中找出与“三角铃”有关的双关语,笔者便只好舍弃“triangle”一词,而只侧重于强调“银色鱼鳞”,这符合前面提到的“该减字便果断减字(哪怕原文有)”这一翻译理念。
  顺便说一句,“天秤座”的英文是“libra”(而非silver scales),主体是由α、ι、γ和β(即氐宿一、二、三、四)四星构成的四边形,译者竟以为叙述者能从水中看到“三角形的银色天秤”或“天秤座的三颗银星”,岂非天大的笑话?
  “我打电话来是想说……就先寄给我一个朋友,由他转交吧,地址是B.F.——”(见本书第九章)
  常见错译:原文的“care of ”没有译出来。
  分析:“care of ”是“转交”之意,公文中缩写为“c/o”,它反映出打电话者仍然居无定所的生存状态(正是盖茨比当初好心收留过他)。将这个值得关注的细节省掉,并将转交者地址译成是“我的地址”,皆属错译。
  有一天晚上,埃拉·凯在波士顿登上了游艇,一周之后,丹·科迪就不合时宜地死掉了。(见本书第六章)
  常见错译:把原文的“inhospitably died”译成“凄惨地/不客气地死掉”或“被活活气死”等。
  分析:“inhospitably”在此处的意思是“inconveniently(不方便,不恰当)”,作者认为丹·科迪死得不是时候,其实是以讽刺的口吻,含蓄地暗示丹·科迪的死因不同寻常。
  后来香烟抽光了,我就去街角那个药店买烟。(见本书第二章)
  常见错译:把原文的“drugstore”译成“商店”或“杂货店”。
  分析:美国的很多药店不但卖药,还兼有杂货店功能。这种药店遍布全美各地,早就成为真正的便民店。有的译文根据上下文需要,时而译成“药店”,时而译成“商店(shop)”或“杂货店(grocery)”,这并不妥当(详见本书第二章注释)。
  诸如此类,不再一一举例。
  翻译界在传统上重视严复提倡的“信、达、雅”,虽然人们对此标准的理解和看法有所不同,但我认为其中“达”应为达旨,即准确表达主旨或意图,尽量还原作者的本意乃至语气,有的译文在这方面做得显然不够。
  当他们掀开盖布,目光漠然地看着盖茨比时,他的抗议声仍在我的脑海里回响。(见本书第九章)
  分析:“unmoved”是形容一个人感觉不到同情、怜悯或悲伤的麻木状态,这也完全符合那些官方人员的特征。将 “unmoved eyes”译作“吃惊地/惊慌地看着”或者“用无比惊恐的眼光看着”,完全背离了作者的本意。
  “我今年都三十了,”我说,“要是再早五年的话,我兴许还能骗骗自个儿说,这是美德。”(见本书第九章)
  分析:这句话表明尼克为盖茨比的命运鸣不平,他目睹过后者的“美德”(他在感情上的诚实和单纯)换来的是怎样的结果,便顺势发泄了内心的愤激之情。有的译文没有体现出这层意思,也未能如实反映尼克的感受,甚至把这部分内容译得完全走样了。
  他有一回杀了人,因为那人发现他是冯·兴登堡的侄子,也是那个恶魔的远房表弟。(见本书第四章)
  分析:这里所说的“恶魔”并非指冯·兴登堡(见本书相关注释),但有的译者不清楚这一点,以为二者是同一个人,却又无法对“侄子”和“表弟”这两个不同称谓自圆其说,就自欺欺人地以“近亲”代替英语原著的“远房表弟”。还有的译者将原句直译为“他是兴登堡的侄子,(也就是)那个魔鬼的表兄弟”,读者照样不知所云。
  我不由得把目光投向海面,却只看到远处一束微弱的绿光,想必那里是个码头。(见本书第一章)
  分析:“green light”在本书多次出现,它是一种有象征意义的意象,虽然译成“绿灯”也说得过去,但过于窄化,也缺少美感,读者只需稍加体会,便知其中微妙差别。
  但这个称谓显然让盖茨比感到满意,因为当晚他逢人便称汤姆是“马球玩家”。(见本书第六章)
  分析:“马球玩家”是盖茨比在向客人介绍汤姆时使用的称谓,它显然带有讽刺意味,一种不务正业之感会跃然眼前,汤姆对此很不乐意,所以才会立刻纠正。把“the polo player”译成“马球健将”或“马球高手”之类,都无法准确传达作者的本意。
  “真他妈的是个坏消息,是吧?收到我电报了吗?”(见本书第九章)
  分析:“hell of a note”本是一句应慎用的粗鄙俚语,这也很符合黑道人物的口吻,译成“真叫人意外”“那真是够呛/糟透了”等,显然并不准确。
  (尼克)便走到隔壁,再次端详着那所与周围格格不入、几乎象征着失败的豪宅。(见本书第九章)
  分析:作者在原文中使用“incoherent”一词,旨在强调盖茨比的豪宅与周围其他建筑物的“不协调”——前者貌似更具“贵族气息”。将“incoherent”译成“荒芜”“杂乱”等并不妥当。
  “大好机会呀,”威尔逊苦笑了一下,“不过算了。我还是买那辆车吧,能赚点儿小钱就可以了。”(见本书第七章)
  分析:原文的“big chance”是一种非常口语化的表达,使用直译即可,但应译出那种自嘲的意味。威尔逊的意思是:汤姆所指的“黄皮儿车”对他而言太贵了,另外,他可能也没有那种会购买这种豪车的客户。无论是译成“没门儿”还是“很想买啊”之类,都与原文不符,也不能体现出说话者的自嘲口吻。
  它们并非陈旧老套,而是令人清新舒畅,依旧散发着闪亮的新款汽车的味道,以及那些尚未枯萎、从舞会带回的鲜花的气息。(见本书第八章)
  分析:通览全书,这是典型的菲茨杰拉德式的叙述风格,译者应尽量将其“如实”还原。无论是将那些“恋爱故事”理解成“像闪亮的新款汽车”或“舞会上永不凋谢的鲜花”,还是生硬地译成“使人联想到闪亮的汽车”或“鲜花还没凋谢的舞会”,都是很值得商榷的(还有的译文甚至将这几句话完全删掉,大约也是译者未能领会原文本意之故)。
  它们距离市区二十英里,像一对轮廓相似而又硕大无比的鸡蛋……中间只隔着一条小到不能再小的海湾。(见本书第一章)
  分析:有的译文将“courtesy bay”译成“漂亮的海湾”,显然是错误的。还有的译成“小海湾”,虽也勉强说得过去,但火候未到。作者本意是强调那条海湾极小——小到仅能将两个“鸡蛋”分开而已。
  此外,笔者还想谈谈译文的注释问题。如前所述,恰当的注释可以增强读者对作品的理解,这对于还原原著的“味道”同样至关重要。至于采用脚注(列于正文当页之下,亦称本面注)还是篇末注(列于书籍之后),见仁见智。笔者倾向于使用脚注,因为这更方便读者第一时间查考。那种认为脚注可能会干扰正常阅读进程,因而应放到书后集中注释的说法,我个人以为纯属多虑——读者需不断翻到书末查阅相关注释,恐怕才是对阅读过程的一种真正干扰。不管是一目十行的扫描式阅读,还是逐字逐句的精读,对于阅读文学作品而言,脚注都是一种更合理的注释方式。笔者接下来仍以本书为例,谈谈某些译文存在的注释问题。
  一个满身灰白色尘土、骨瘦如柴的意大利男孩,正沿铁轨埋下一排“信号雷”。(见本书第二章)
  分析:原文的“torpedoes”是一种传统的火车道信号装置,这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灰尘谷”的糟糕环境,笔者对此做了详细注释(参见第二章)。将其简单地译为“炮仗”“‘鱼雷’的炮仗”或是更加让人不知所云的“鱼雷炮”,都显得过于含糊和草率了。
  这些说辞也太老套了,只能让我联想到某个包着头巾的所谓的王子“角色”,当他在布洛涅森林追赶一只老虎时,全身都在不停地往下掉锯末子。(见本书第四章)
  分析:有的译文仅就“布洛涅森林”做了脚注,却没有译出原文的本意,也未解释“leaking sawdust(掉锯末子)”这个关键字眼的含义(见本书相关注释),显然是没有理解整句话含义的缘故。有的译文甚至连“掉锯末子”这几个字都省略了。
  无论早晨还是晚上,
  谁说我们不快乐……(见本书第五章)
  分析:这是1921年的美国流行歌曲《谁说我们不快乐》节选。交代它们的出处并解释引用歌词的原因,有助于读者理解作者意图。
  那天黄昏,有那么一会儿,我看到窗外的天空蔚蓝得恍如地中海。(见本书第二章)
  分析:尼克的这种联想看似突兀,但并非无缘无故。前面对话提及的蒙特卡洛位于欧洲地中海之滨,所以,尼克才感觉到“天空蔚蓝得恍如地中海”,这一联想显然也有某种幽默意味。读者未必都知晓蒙特卡洛与地中海的关系,译文理应使用注释加以说明(恐怕有的译者自己都忽视了这个细节)。
  我半梦半醒地躺在宾夕法尼亚车站寒冷的底层候车室……吃力地翻看着早间版的《论坛报》。(见本书第二章)
  分析:毫无疑问,不知情的读者会认为,“宾夕法尼亚车站”隶属并位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其实在纽约曼哈顿),他们显然会感到疑惑,译者亦应做出解释。
  前半句显然是谎话,因为恰在此时,里面有人走调地吹起《玫瑰园》的口哨。(见本书第九章)
  分析:《玫瑰园》是20世纪20年代一首流行的美国天主教歌曲,歌词来自美国诗人罗伯特·卡梅隆·罗杰斯的一首同名诗歌。译文仅仅译出歌名而无任何注释,显然只会令读者不知所云。
  当黑色花环还挂在门上时,子女们就卖掉了他的房子。(见本书第五章)
  分析: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社区,某户人家门上放一个黑色标志物或黑色花环,表明这家新近有人去世。简单地译成“丧事的/哀悼的/吊唁的黑色花圈还挂在门上”,同样让人感到迷惑。
  凡此种种,不一而足,似乎是小说多个译本普遍存在的问题。
  最后还需指出的一点是,英语中表达“我和某某人”时,使用的都是“and I”或“and me”这一语序,译成汉语时就要颠倒过来,即译成“我和某某人”。这本该是通晓英语者的基本认知,但翻阅包括《了不起的盖茨比》在内的多种文学译著,往往满目皆是“某某人和我”,却少见“我和某某人”,完全不符合汉语表达习惯,读起来颇为别扭。另外,译著对于人称代词“he(他)”“she(她)”以及“it(它)”的灵活处理也很重要,毕竟英语和汉语不同,前者仅从读音便可区分,后者只能从字形加以区分。笔者以为,文学作品除理所当然地要供读者阅读之外,也应适合于直接朗读和聆听,并确保读者不会被连续出现的“他、她、它”弄糊涂,因此译者在翻译时也要联系上下文,以相应的人名或物品名称酌情取代人称代词。
  以上细节看似不大起眼,从出版和读者角度考虑,却不该有丝毫忽视。诚然,任何译文都会有这样那样的不足,这是在所难免的,而且翻译不易,笔者深知其中甘苦,因此,本人在不揣冒昧指出上述文本瑕疵的同时,也由衷地向所有同行的辛勤工作及其成果表示敬意。
  另外,由于时间紧张加之水平有限,本书若有任何纰漏或不当之处,欢迎读者批评指正(电子邮箱:chineseyhs@aliyun.com)。
  最后,感谢四川文艺出版社吴鸿社长,以及刘芳念和邓敏女士的充分信任与支持,为本书翻译工作的顺利完成提供了有力保证。
  于海生
  2016年5月28日
  于北京昌平·保利罗兰香谷
  
精彩书摘
  在我还很年轻而且涉世不深之时,父亲给过我的忠告,至今仍在我的脑海中盘桓。
  “你每次想要对别人品头论足,”他对我说,“都要记住,这世上不是谁都有你这么好的条件。”
  他的话到此为止。我们父子交流不多,但素来心有灵犀,我深知这话的弦外之音,于是从那以后,我便从不轻易评判他人。
  这一习惯让我见识了许多奇怪的品性,也让我碰到过不少无聊之徒。一个正常人表现出这种特征,某些脾气古怪的人很快就会察觉,并像抓住救命稻草似的缠住你不放,结果导致在大学期间,我曾被人不公正地指责为爱耍心机,因为就连陌生人都愿意对我推心置腹——他们一旦情绪激动,就会向我透露私密的伤心事。其实在很多时候,我都无意去探听他们的隐私。假使有迹象表明,对方即将向我吐露衷肠,我常会假装犯困或心不在焉,乃至不太友善地故意无视,因为那些年轻人的倾诉(他们尤其爱使用浮夸之辞)不是千篇一律,拾人牙慧,就是刻意隐瞒,语焉不详。不轻易下结论,也意味着可以对他们怀有无限的希望,可我还是有点儿担心在这方面出错,所以总是提醒自己牢记——就像我父亲当初颇为矜持地暗示的那样,我也不乏优越感地重申这一点——这种基本的道德观,可不是每个人一生下来都有的。
  我虽然自诩宽容,但我必须声明它是有限度的。一个人言行的根基可能硬如磐石,也可能软似泥浆;可能靠得住,也可能靠不住。可不管怎样,一旦超出某个限度,我也就未必能那么宽容了。
  去年秋天,我刚从东部地区回来时,巴不得人人都穿上制服,时刻向道德这一品质立正致敬;我宁可不参与任何狂放不羁的活动,也不再利用任何机会窥探他人的内心。不过,这一反应唯独不包括盖茨比在内(本书就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虽然他曾象征着我真心蔑视的一切。如果说人格魅力是一系列连续不断的成功姿态,那他身上确有某种非凡的东西。他对于人生前景的可能性极其敏感,如同一台高精度仪器,可以监测万里之外的地震。那不是通常美其名曰“创造性气质”的病态敏感,而是一种对未来抱有希望的奇特天赋,一种充满浪漫色彩的蓄势待发,我从未在别人身上发现过这种特征,也不大可能再次见到——是的,在我的心目中,盖茨比这个人本身没什么问题,只不过是那种侵蚀他的灵魂的东西,那些尾随他的幻梦而来的污气浊尘,使我对人间的一出出悲喜剧一度兴味索然。
  在这座中西部城市,我家三代以来都是有头有脸的富贵之家。卡拉威先生家族也算是大家族了,根据家史传说,我们是巴克卢公爵①[① 1663年,英王查理二世为其私生长子蒙茅斯所设的苏格兰贵族封号。]的后裔,不过,我家这一支脉的实际奠基人是我祖父的兄长,他是在1851年来到此地的,南北战争时期,他找了个替身代他去作战,而他自己做起了五金批发生意,那也是我父亲如今仍在经营的买卖。
  我从未见过那位祖伯父,但据说我和他长得很相像,挂在我父亲办公室那幅面无表情的画像,就是一个证据。我是1915年从纽黑文念完大学(恰好比我父亲晚四分之一个世纪),并很快参与了那场中途受阻的条顿人大迁徙②[② 条顿人是古代日耳曼人的分支,公元前4世纪时大致分布在易北河下游,后来逐步和日耳曼其他民族融合,后世常以条顿人指代日耳曼人及其后裔。“中途受阻的条顿人大迁徙”是作者使用的一种诙谐说法,表明了德国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所扮演的角色和最终命运。],也就是所谓的世界大战。我经历过气势恢宏、激动人心的反攻战争,所以回乡后感到无所适从。
  对我而言,中西部地区非但不是温暖的世界中心,反倒像是荒凉的宇宙边缘,于是,我决定到东部去学着做做债券生意。我认识的人似乎个个都在做这行,我觉得让它再多养活一个单身汉不是问题。我的叔伯姑姨都来参与讨论此事,就像是在帮我选择预科学校那样郑重其事,最后终于带着严肃而疑虑的表情说:“哦……那也行吧。”父亲同意资助我一年,几经耽搁之后,我带着一去不返的心情,在1922年春天来到了东部。
  照理说,我应该在城里找个寄宿公寓,但那时天气温暖,我又刚刚离开碧草如茵、绿树怡人的家园,所以,当办公室的一个年轻同事提议与我合租一所近郊房屋时,我觉得这主意很不错。他很快找到了房子,那是一栋月租八十美元、看上去饱经风霜的木板房。不过还没来得及入住,公司就派他去了华盛顿,于是我便独自搬过去住。我有一条狗(至少在它跑掉之前,我养了好几天),一辆老旧的道奇①[① 汽车品牌,总部设在美国。],还有一个芬兰女佣,她负责帮我收拾床铺,做做早餐什么的,我常听见她在电炉边自言自语地嘟哝着芬兰人的至理名言。
  头几天我过得颇为孤单,一天早上,有个比我更晚搬来的人在路上叫住我。
  “请问去西卵村怎么走?”他一脸无助地问我。
  我告诉了他。当我继续朝前走时,再也不感到孤单了。我现在是指路人,是先行者,是原住民。他无意间让我对此地感觉亲近了,竟体会到一种自由自在之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