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私的基因:40周年增订版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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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自私的基因:40周年增订版
出版社:中信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8-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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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编辑推荐
  道金斯经典名作40周年增订版,20世纪百大经典名著之一,新增6万字回应40年来重要争议;人生来自私,生命的意义何在?
内容简介
  《自私的基因》于1976年首次出版之后便畅销全球,是20世纪百大经典名著之一,是一部不仅在基因领域更在社会科学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经典作品。 我们从哪里来,又将到哪里去?生命有何意义,我们该如何认识自己?《自私的基因》以充满想象力的叙述回答了这些重要命题。道金斯在本书中提出大胆创见:我们生来是自私的,任何生物,包括我们自己,都只是求生的机器。这本书是实实在在的认知科学,复制、变异和淘汰这简单的三种机制可以演变出大千世界所有生命现象的林林总总。 《自私的基因》更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新的世界观。道金斯在书中将进化论从基因层面升华至文化层面,创造了“觅母”(meme,即文化基因)这一新型的复制因子名词,特指人类社会发展中的文化进化,并提出: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们,我们人类,能够反抗自私的复制因子的暴政。 《自私的基因》出版之后,在社会各界引发了重大争议。本书为40周年增订版,在30周年版的基础上,新增道金斯对于这些争议的回应,共计6万余字,主要探讨了人们在基因决定论、基因选择论,以及基因适应性上存在的普遍误解,进而从基因的视角正确理解生命及其意义,更加完善了道金斯对于“自私的基因”的经典论述,形成这本特别的“延伸的”40周年增订版《自私的基因》。
作者简介
  理查德·道金斯(Richard Dawkins,1941— ) 英国皇家科学院院士,牛津大学首席西蒙尼“公众理解科学教授”,进化论生物学家。他是英国著名科学作家,几乎每本书都是畅销书,并经常在各大媒体引起轰动。 2005年,英国《前景》杂志会同美国《外交政策》杂志评选出在世的全球100名最有影响力的公共知识分子,道金斯赫然在列。 1976年出版的《自私的基因》是他最重要的代表作,他的基因观念颠覆了我们对自身的幻觉,深刻影响了整整一个时代。 其他主要作品有《延伸的表型》《祖先的故事》《盲眼钟表匠》《地球上最伟大的表演》《解析彩虹》《魔鬼的牧师》《攀登不可能的山峰》等。
目录
版权信息
40周年增订版说明
40周年增订版序言
30周年版简介
第2版前言
序言
前言
第1章 为什么会有人呢?
第2章 复制因子
第3章 不朽的双螺旋
第4章 基因机器
第5章 进犯行为:稳定性和自私的机器
第6章 基因种族
第7章 计划生育
第8章 代际之战
第9章 两性战争
第10章 你为我搔痒,我就骑在你的头上
第11章 觅母:新的复制因子
第12章 好人终有好报
第13章 基因的延伸
第14章 基因决定论与基因选择论
第15章 对于完美化的制约
尾注
参考书目
第14、15章术语表
评论集萃
媒体评论
  理查德·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非常了不起,对人类境况给出了*基本的解释,就投资来说,生物推理是非常有用的。交易进化与生物进化非常类似,因此,我们能够预测出交易进化过程的结果。 ——美国投资家查理·芒格(Charlie Thomas Munger) 每个人都应该读一读道金斯的这本《自私的基因》,而且也能读懂这本书。书中运用丰富的技巧,展示出了进化论崭新的一面。道金斯成功地完成了一项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运用简单易懂的非专业语言,向大众介绍了新近出现的进化论思想中颇为深奥的准数学主题。通篇阅读本书之后,就连怀着广阔视野、自认为知识渊博的生物学研究专家,都会为之惊叹,感觉耳目一新。至少,此书令笔者甚为惊喜。再次重申,此书对于没有科学基础的读者来说,也是轻松易懂的。 ——世界知名进化科学家汉密尔顿(W. D. Hamilton) 每一个对宇宙及其所处位置感兴趣的读者都应该读一读这本书! ——畅销书《动物行为》作者杰夫瑞·R.贝利斯(Jeffrey R. Baylis)
  达尔文的进化论100多年后,又在新的科学水平上出了更新的版本,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就是一个饶有兴味、颇富挑战性的新版本。他提出进化的单元可能既不是物种,也不是群体,甚至也不是个体,而是基因。所谓自私,不过就是争取自身的生存。 ——吴国盛/清华大学科学史系主任   《自私的基因》*大的特点就是冷,比冷静更冷的冷,不动声色地揭示了生命的本质,尽管这种结论不一定正确,却告诉了我们一种可能:生命和人生以及世界与文明的*终目的,可能是我们根本想不到的东西。 ——刘慈欣/科幻作家、《三体》作者 我其实是断断续续读过些别的进化论、基因和进化心理学的流行读物以后才看了这本经典的。虽然悬念少些,但经典就是经典,每页都非常值得。如果你想找出“生命的意义”来。这是很考验人的,这本书帮不了你,但我个人只是希望能早十几年看到这本书。 ——阿北/豆瓣创始人 道金斯创造的觅母(meme)与基因相对。如果说生物基因能决定我们的行为,但还是会有一种文化基因影响生物,也许能解释文化传播的过程。 ——梁文道/文化名人 这本重要的书令人不能更兴奋! ——《经济学人》
  《自私的基因》是那种让读者觉得这真是天才的科普写作! ——《纽约时报》
  《自私的基因》的精彩之处在于简洁明了,对任何一个年龄段的读者来说都是可以理解的。 ——《美国科学家》 道金斯的处女作《自私的基因》是一部震撼人心的作品……*棒的是,道金斯用高超的技巧和清晰的表达将它展示出来。毫无疑问,这是有史以来*好的科普作品之一。 ——《纽约书评》
前言
  40周年增订版序言
  科学家与政客不同,能够以错为乐。政客如果改变了主张,会被人说成是“反复无常”。托尼·布莱尔(Tony Blair)就夸口说自己“从未开过倒车”。科学家一般来说也愿意看到自己的观点被证明是正确的,但是偶尔一两次的错判同样能够为自己赢得尊重,尤其是当他们能够优雅地承认自己的错误时。我从未听说过有哪位科学家被指责为反复无常。
  在某种意义上,我很愿意找到一种方式来收回《自私的基因》一书的核心思想。在基因组学的世界中已经发生了如此之多激动人心的事情,那么一本出版于40年前的以基因为题的书如果还不至于被彻底摒弃的话,必然需要接受大幅度的修改—这似乎是不可避免的事情,甚至很是诱人。然而在这本书中,“基因”的定义比较特殊,它是为进化量身定做的,而不以描述发育问题为目的—若非如此,这本书就真要大改特改了。本书中基因的定义来自种群进化生物学家乔治·C.威廉斯,他已然仙逝,但无疑是本书的英雄。同样离我们而去的还有约翰·梅纳德·史密斯和比尔·汉密尔顿。威廉斯认为:“基因是染色体材料上任何一个可能存在得足够长久的代际,并且是可以当作自然选择的单位的部分。”我从这个定义中得出了一个多少有些好笑的结论:“严格来讲,这本书的书名应该是……《染色体有点自私的一大部分以及更为自私的一小部分》。”胚胎学家关心的是基因会如何影响表型,我们新达尔文主义者的关注点则是实体在种群中的频度发生的改变。这些实体在威廉斯看来就是基因(威廉斯后来称之为“抄本”)。基因是可以计数的,而其出现频度是其成功与否的一种测度。本书的一个核心思想是:生物个体不具备上述讨论的基础。单个生物体的基因频度都是100%,因而无法“当作自然选择的单位”。同样,复制单元也无法扮演这样的角色。如果非要说生物个体是自然选择的单位,这其中的意味也很不一样,实际上是把生物个体视为基因的“载具”。生物个体成功与否的测度是其所携带的基因在未来代际中出现的频度,而其奋力去争取最大化的那个量值是汉密尔顿所说的“广义适合度”(inclusive fitness)。
  一个基因要获得这些数值层面的成功,就需要在生物个体身上表现出表型效应的价值来。一个成功的基因会在很长一段时期内表现在许多个体身上,它能够帮助这些个体在环境中存活得足够长久,令繁育下一代成为可能。不过,这里的环境指的并不仅仅是身体之外的外部环境,诸如树木、水体、天敌等等,其实还包括了内部环境,特别是其他基因—自私的基因与其他基因共享了一系列生物个体的身体,不仅遍布种群,而且跨越代际。由此,必然的结果是,自然选择会青睐那些在有性繁殖种群中其他基因的陪伴下共同繁荣的基因。从本书的主张来讲,基因的确是“自私的”。但基因同时也能够与其他基因合作,它们所共享的不仅仅只是某一个特定的生物体的身体,还是这个物种的基因库所产生出来的一般意义上的所有身体。一个有性繁殖种群是由相互兼容、彼此合作的基因所组成的联合体—它们今天会合作是由于许多世代以来在先祖类似身体中的合作已经让它们得以繁荣。需要了解的重点在于(这一点常常被人误解),合作性之所以得到青睐,并非是因为一组基因天然地作为一个整体接受选择,而是因为单个基因是单独接受选择的,但这个选择过程的背景是该基因在身体内有可能接触到的其他基因,也就是说物种的基因库内的其他基因。一个有性繁殖物种的每一个个体都是从基因库中抽取自己的基因的。在一系列个体的身体里,这一物种(而非其他物种)的这些基因会不断地彼此相遇,彼此合作。
  我们仍不完全清楚究竟是什么原因推动了有性繁殖的起源。但是有性繁殖的一个结果就是,物种可以被创新性地定义为:相互兼容的基因所组成的合作联合体的栖息地。正如在《基因的延伸》这一章所指出的:合作的关键在于,对于每一代而言,一个身体里所有基因共享的那个去往未来的出路如同“瓶颈”一般—那是它们渴望搭乘着前往下一代的精子或卵子。“合作的基因”也是一个同样恰当的书名,而且如此一来,这本书就根本不用做任何修改了,我估计人们因误解提出的许多质疑也可以因此而避免了。
  另一个不错的书名是“不朽的基因”。“不朽”比“自私”更有诗意,同时也抓住了本书的一个关键性问题。DNA(脱氧核糖核酸)复制的高保真度对于自然选择而言是一个基本要素,也就是说突变是罕见的。高保真度意味着,基因作为准确的信息拷贝能够存续数百万年之久,成功的基因如此,不成功的基因则不行—而这正是成功性的定义。不过,如果一段遗传信息可能的生命周期很短的话,两者的差异就不会很显著。换个角度来看,每一个活着的生物个体从其胚胎发育期开始就是由一些基因建造出来的,而这些基因能够追溯到许多许多代际以前的许多许多祖先个体身上。活着的生物继承了这些曾经帮助过许多许多祖先存活下来的基因,这就是为什么活着的生物具备存活下去所需的一切,并且能够繁衍下去。它们所需的东西具体是什么,是因物种不同而各异的—捕猎者或是猎物,寄生虫或是宿主,水生或是陆生,栖息在地下或是森林的树冠层—但是普遍性的原则仍是相同的。
  本书的一个核心论点是由我的朋友,伟大的比尔·汉密尔顿提出并完善的。我至今仍在为他的离世感到哀痛。我们认为动物应该不仅仅要照料自己的孩子,而且还要照料其他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对此,有一个我很喜欢的简洁的表述方式,就是“汉密尔顿法则”:如果一个利他性的基因能够在种群中扩散开来,那么必然满足以下条件,即利他者的成本C要小于受益者获得的价值B与两者之间的亲缘度系数r之积。
精彩书摘
  第1章 为什么会有人呢?
  行星上的智慧生物开始思索自身存在的道理时,才算真正成熟。如若宇宙空间的高级生物莅临地球的话,为评估我们的文明水平,他们可能提出的第一个问题是:“ 他们发现了进化规律没有?”30 多亿年来,地球上一直存在着各种生命有机体,但对生命存在的道理,它们始终一无所知。后来,其中有一个人终于弄懂了事实真相,他就是达尔文(Charles Darwin)。说句公道话,其他人对事实真相也曾有过一些模糊的想法,但对我们存在的道理第一个做了有条理、站得住脚的阐述的却是达尔文。好奇的孩子常会问:“ 为什么会有人呢?”达尔文使我们能够在面对这个问题时,给出一个切合实际的回答。生命有意义吗?人生目的何在?人是什么?我们在面对这些深刻的问题时,无须再求助于怪力乱神。著名动物学家辛普森(G. G. Simpson)在提出上面最后一个问题之后,曾这样说过:“ 现在我要讲明的一点是,1859 年之前试图回答这一问题的一切尝试都是徒劳无益的,如果我们将其全部置于脑后,我们的境遇会更好些。”
  今天,人们对进化论产生疑问,犹如怀疑地球绕着太阳转的理论, 但达尔文进化论的全部含义仍有待人们去了解。在大学里,动物学仍是少数人研究的课题,即使是那些决定选学这门课的人,往往也没有理解其深刻的哲学意义。哲学以及被称为“ 人文学科”的课程,现在讲授起来,仍好像不曾有过达尔文此人。毫无疑问,这种状况以后将会改变。不管怎样,本书并无意于全面地宣扬达尔文主义,而着眼于探索进化论对一个特定问题所产生的种种影响。我的目的是研究自私行为和利他行为在生物学上的意义。
  除了学术意义,这个主题对人类的重要性也显而易见。它关乎我们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我们的爱与憎、斗争与合作、馈赠与盗窃、贪婪与慷慨。这些本来是洛伦茨(Lorenz)的《论进犯行为》(On Aggression)、阿德里(Ardrey)的《社会契约》(The Social Contract)和埃布埃尔—埃尔布菲尔特(Eibl-Eibesfeldt)的《爱与憎》(Love and Hate)探讨的主题。这3 本书的问题在于它们的作者铸下了大错。他们犯错是因为他们误解了进化论。他们错误地假定进化的关键在于物种(或者种群)的利益, 而不是个体(或者基因)的利益。可笑的是,阿什利·蒙塔古(Ashley Montagu)批评洛伦茨,说他是“(相信)‘ 大自然是残酷无情的’的19 世纪思想家的‘ 嫡系’……”。在我看来,洛伦茨和蒙塔古是半斤八两, 二人都拒斥丁尼生这个著名短语的含义。与二人不同,我认为这句话极好地概括了我们对自然选择(理论)的现代理解。
  我在开始论证之前,想先扼要地说明一下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论点, 以及不是什么样的论点。如果有人告诉我们,某人在芝加哥黑社会中长期过着荣华富贵的生活,我们就能够对他是什么样的人做一些猜测。我们可以想见,他的性格粗暴鲁莽,动辄开枪,而且能吸引忠贞不贰的朋友。而推论并非是万无一失的。但如果你知道一个人是在什么情况下生活和发迹的,那你就能够对他的性格做出某些推断了。本书的论点是,我们以及其他一切动物都是各自的基因所创造的机器。在一个具有高度竞争性的世界上,像芝加哥发迹的匪徒一样,我们的基因生存了下来,有的存续长达几百万年。这使我们有理由在我们的基因中发现某些特性。我将要论证,成功基因的一个突出特性就是其无情的自私性。这种基因的自私性通常会导致个体行为的自私性。然而我们也会看到,基因为了更有效地达到其自私的目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会滋长一种有限的利他主义。上句中,“特殊”和“有限”是两个重要的词。尽管我们可能觉得这种情况难以置信,但对整个物种来说,普遍的爱和普遍的利益在进化论上简直是毫无意义的概念。
  因此,现在我要讲一下本书所不准备论证的第一点。我并不提倡以进化论为基础的道德观,我只是讲事物是如何进化的,而不是讲人类应该怎样行动才符合道德准则。我之所以强调这一点,是因为我知道我有被人误解的危险。有些人不能把阐述对事物的认识同提倡事物这两件事区别开来,此类人实在为数太多。我自己也觉得,生活在一个单纯以基因那种普遍的、无情的自私性法则为基础的人类社会中将会令人厌恶至极。然而我们无论怎样感到惋惜,事实毕竟就是事实。本书的主旨在于引起读者的兴趣,如果你想从中引出某种教益,那么阅读时,可以视之为一种告诫。如果你也和我一样希望为了共同的利益,建立一个人与人之间慷慨大度、相互无私合作的社会,那你就不能指望从生物的本性获得什么助益。让我们设法通过教育把慷慨大度和利他主义灌输到人们头脑中去吧!因为我们生来就是自私的。让我们懂得我们自私的基因居心何在,至少可以有机会去打乱它们的计划,而这是其他物种从来没能做到的。
  上述有关教育的议论,必然表明下面的观点是错误的:从遗传学的角度来看,继承下来的特性是明确固定、不容改变的。这是一种极为常见的谬见。我们的基因可以驱使我们的行为自私,但我们也不必终生屈从。如果我们在遗传上生来就是利他性的,再去学利他主义也许不那么困难。在动物中,只有人类受文化也受后天获得的以及继承下来的影响的支配。有人可能会说,文化是如此之重要,以至于不论基因自私与否, 它与我们对人类本性的理解毫不相干。另有一些人也会不同意这种说法, 这完全取决于在作为人类特性的决定性因素“ 是本性还是教养”的辩论中,你站在什么立场上。这就使我要讲一讲本书不准备论证的第二点。在“ 本性和教养”的争论中,本书不支持这一或那一立场。当然我有自己的观点,但我不打算表达出来,只在最后一章中,把我的观点融合到了我阐述的文化观点中。如果确实证明基因同现代人的行为毫不相干, 如果在动物界中我们在这方面确实是独一无二的,那么至少探究一下我们在如此短期内成为例外的规律,仍将兴味无穷。而假如我们这一物种并不像我们一厢情愿的那样是个例外的话,研究这一规律就更加重要。
  本书不准备论证的第三点是,不对人类或其他某一种动物的行为细节进行描述。只有在举例说明时,我才使用有事实根据的细节。我不会说:“ 如果你看一下狒狒的行为,就会发现它们的行为是自私的,所以人类的行为也可能是自私的。”